神州专车推出孕妇专车服务 并公布孕妇专车规范
2016-03-16 17:38 神州专车 孕妇专车 规范

看来神州打算在这方面下点“狠”功夫。

i黑马讯 3月16日消息,神州专车宣布联合公安部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推出《孕妇专车安全服务规范》,并将依照此规范推出孕妈专车服务。

神州专车方面称,《孕妇专车安全服务规范》在车辆、司机、服务和保障等四大方面制定了“科学、严格”的标准。

例如,在车辆上,神州孕妈专车全部为价格15万元以上的中高档车型,车龄3年以内;车内配备呕吐袋、腰枕、胎教光盘等物品,并备有孕妈专用车贴,以告知车内载有孕妇,提醒周围车辆小心驾驶;司机方面,除了全部为3年以上驾龄的专业司机,保证严审无犯罪记录,还要接受医疗救助培训,熟悉孕期基本医疗救助常识。另外,神州孕妈专车要求司机平稳驾驶,且车速不能超过60公里/小时,车内温度控制在22℃等。

以下是神州专车公布的孕妇专车安全服务规范(详细版),若有槽点,可在评论区吐吐槽:

为了为孕妇提供更加安全、优质、专业的互联网专车服务,保障孕妇的出行安全,特制定《孕妇专车安全服务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专门为孕妇提供的互联网专车运输服务。

一、运输车辆

1.1 基本要求

1.1.1为孕妇提供价格15万元以上,整洁舒适车辆。

1.1.2城市运营车辆以新能源车型为主。

1.2 车容车貌

1.2.1车辆安全性能、乘坐空间、座椅面料、密封系统、通风空调系统,以及车辆行驶平顺性等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出租汽车及专车水平。

1.2.2车厢内整洁、卫生,无杂物、异味,仪表台、后风挡窗台不放置与运营无关的物品。

1.2.3为乘客提供车载WIFI、手机充电器、纸巾、雨伞等物品供乘客免费使用,配备“孕妈乘车,请多关照”专用磁性车贴、胎教音乐光盘及呕吐袋。

二、服务人员

2.1 驾驶人条件

2.1.1驾驶人三年内无计满12分记录;考核合格聘为专职司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得兼职。

2.1.2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无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2.1.3具备3年以上驾龄,驾驶技能娴熟,接受医疗救助培训,熟悉孕期相关基本医疗救助常识。

2.2 仪容仪表

2.2.1着正装(白衬衣、领带、西裤、黑色皮鞋)。

2.2.2外露皮肤无纹身,无怪异发型(颜色),勤洗澡更衣,保持个人卫生,面部修饰整洁,指甲修剪得体,化妆应淡雅适度,不得使用气味浓烈的化妆用品。

2.3 言行举止

2.3.1精神饱满,举止文明,态度温和友善,情绪积极乐观。

2.3.2服务时应语气平和、表达清楚、声量适度、语速适中,使用文明用语。

2.3.3与乘客交流适度,不主动搭讪乘客,交谈内容健康文明。

2.3.4运营前和运营过程中忌食有异味食物。

2.3.5严禁在车厢内吸烟,不得向车外抛物、吐痰,不得在乘客面前有不文明行为和语言。

2.3.6遇乘客对服务不满时,虚心听取批评意见;遭误解时,心平气和,耐心解释,不得与乘客争论。

三、服务流程

3.3.1 接单

3.1.1乘客手机端应具备孕妇乘客专门约车功能;司机端手机软件应能够根据乘客预订信息显示孕妇乘客,并按照孕妇乘客服务流程准备服务。

3.1.2驾驶人接到订单1分钟内,应立即致电乘客,确认上车地点,并告知途中所需大概时间。

3.1.3接单途中应利用车上没有乘客时开窗通风,保持车内空气清新。

3.2 等候

3.2.1立即叫车服务应尽快抵达乘客要求的服务地点;预约用车服务应于乘客预约时间前5分钟抵达服务地点。

3.2.2抵达服务地点后,将副驾驶位置调至最前,保证后排乘坐空间充足舒适;在车辆左后方贴好“孕妈乘车,请多关照”专用磁性车贴。

3.2.3驾驶人车外等候时站立端正,不倚靠车身,严禁吸烟。

3.3 恭迎

3.3.1面带微笑,主动迎接,主动帮助乘客拿行李(客户随身携带物品除外)并注意轻拿轻放。

3.3.2主动为客户开关车门,为孕妇乘客开右后门,将孕妇乘客让至副驾驶后座位,视情搀扶孕妇乘客上车。

3.3.3不应让孕妇乘客乘坐在前排副驾驶位置,以避免紧急情况空气气囊弹出造成冲击。

3.3.4提醒孕妇乘客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从孕妇腹部下面穿过,切忌在腹部的中间或者其他位置穿过,避免对胎儿造成挤压。

3.4 行驶

3.4.1平稳驾驶、避免颠簸,严禁急加速减速、频繁变更车道,城市路况行驶速度不宜超过60公里/小时(紧急情况除外)。

3.4.2车内空调温度设置在22摄氏度,同时主动询问乘客温度是否合适,空调出风口不得对孕妇乘客直吹;如天气情况允许,宜使用自然风调节温度。

3.4.3根据乘客要求使用车内音响,在乘客同意后以适当音量播放胎教音乐光盘;应佩带蓝牙耳机收听导航等提示信息,以免打扰乘客。

3.4.4到达目的地前应主动询问乘客停车地点,尽可能就近停靠,减少孕妇乘客步行距离。

3.5 恭送

3.5.1主动下车为乘客开车门,有多位乘客时优先为孕妇乘客开车门。

3.5.2主动帮助客人提取行李并轻拿轻放,注意清点数量;如只有孕妇乘客一人乘车,则主动帮助孕妇乘客搬运行李至目的地。

3.5.3目送孕妇乘客直至其到达目的地,如为夜间则开远光灯目送孕妇乘客到达目的地后方可离开。

3.5.4如该次行程为其他用户代孕妇乘客订车,系统应在第一时间向订车用户发送孕妇乘客已到达目的地信息。

四、安全保障

4.1专车企业应创新保险机制,建立安全保障基金,为孕妇乘客提供专门保险保障,保险额度应高于100万元人民币。

4.2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实现对车辆位置以及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专车企业应通过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监测分析驾驶人驾驶情况,避免疲劳驾驶、急加速减速等不良驾驶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4.3 专车企业应建立车辆定期检查、保养制度,并建立完整的车辆维修、保养档案,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4.4 专车企业应建立健全驾驶人入职、继续教育以及服务检查和投诉召回等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对驾驶人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日常教育培训。

4.5专车企业应制定各种突发事件预案,当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做到快速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