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中国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为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四部委2日公布了有关税收政策。
为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四部委2日公布了有关税收政策。
四部委发布的通知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人民币,下同)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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