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容易维权难?MCN商用音乐侵权第一案,VFine一审胜诉并继续上诉
2019-09-03 01:03 VFine 商用音乐侵权 paipitube

随着移动终端的普及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红经济效应与短视频风口来袭,短视频市场在国内迎来大爆发,音乐作为短视频创作的基础,在视频内容创作中的需求量持续增加。伴随着短视频行业的“野蛮生长”,其背后一系列关于文字,图片、音乐版权等问题也逐渐凸显。近期,国内首例短视频MCN机构商用音乐侵权案于北京开庭,此事件为MCN行业音乐版权规范问题敲响了警钟。

2019年8月30日,短视频MCN商用音乐侵权第一案于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五次开庭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papitube公司构成侵权,赔偿原告版权方VFine Music及音乐人Lullatone经济损失4000元及合理支出3000元,共计7000元。VFine对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将继续上诉,围绕侵权价值和维权成本的赔付金额展开,希望给音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起到参考作用。

跨国维权难,维权要覆盖成本

 据介绍,独立音乐厂牌Lullatone2018年得知原创歌曲《Walking on the Sidewalk》被博主Bigger研究所用作商业视频的BGM,由于跨国维权困难便在去年12月找到VFine确立合作意向,希望后者协助维权。2019年1月开始,VFine启动法律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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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latone授权VFine代理维权

一审判决胜诉后,VFine对法院做出的赴日维权支出成本部分,仅酌情赔偿3000元的审判结果深表惋惜。

VFine表示,考虑到当下社会互联网化及世界文化交流的普遍性,受版权保护的作品通过互联网进行全球化使用已成为常态,跨国维权是将来必须重视的法律问题。另外维权是要覆盖成本的,因此,VFine将继续上诉,争取这部分合理且应有的维权成本赔偿。

短视频音乐商用如何定价

目前,国内流媒体平台等机构在侵权事件上的一般最低赔付标准为千次点击一元,本案涉事侵权视频播放量近600万次,即便是按照千次点击一元的赔付标准,也不止本案一审判罚结果。同时,Lullatone的过往商业合作金额平均为1500美金。对于4000元的侵权赔偿,VFine表示无法认同。

如果一个在法律上被判构成侵权事实的案件,侵权赔偿金额比正规的商业合作授权还要低,那对于行业内面临作品被大量侵权的原创音乐人和公司来说,未来的音乐维权将会变得更加艰难。

2018年我国短视频市场规模达467.1亿元,如此庞大的市场却存在“侵权易维权难,成本高赔偿低”的侵权怪圈场景。因此中国数字音乐市场商用音乐版权的规范化很有必要,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如何界定音乐侵权,以及侵权后责任由谁承担?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短视频可以看做是一种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这类作品中的音乐可以独立播放传播。所以,短视频的制作者在未获得原音乐作者的授权的情况下,且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多为公益、教育等非盈利用途)可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的情形,其在互联网平台的公开传播行为,可被认定为侵犯音乐原作者的著作权。

Vfine副总裁陈鑫告诉i黑马,无论使用途径是商用还是非商用,使用者是个人还是公司,只要用于公共传播,理应得到对方的授权。一般来说,自媒体KOL、MCN机构,使用音乐的短视频多用于塑造商业形象、用于商业传播,最常见的授权方式是付费购买。

一旦短视频内的音乐被认定为侵权,视频创作者和其运营团队、所属的MCN公司应当共同承担法律责任。一般短视频创作者在入驻MCN的服务协议中都会有相关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约定,可根据签约协议具体分配。而视频发布的平台,则有一个缓冲的“避风港”,即在内容被发现侵权之前,可以允许视频的存在,一旦被发现侵权或投诉,则应该在第一时间里删除,如未及时删除,平台也将有连带责任。至于广告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依据视频材料是否为广告主提供,且其中的音乐是否由广告主指定使用,若是,则广告主也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