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论没有教你的事
2012-04-28 15:30

 

还记得大学的时候修过一个号称宗师级教授的个体经济学,好几年过去,除了被电得劈哩啪啦的分数还有老师超级聪明的脑袋以外,我印象非常深的是其中一堂可以说是探讨人性的课: Game theory. (博弈论)因为是个体经济学所以教得还比较浅白易懂一点(对,我个经真的很嫩),我对整个赛局理论最有概念的就是经典的囚徒困境。

1. 囚徒困境

警方逮捕甲、乙两名嫌疑犯,但没有足够证据定罪。于是分开囚禁嫌疑犯,分别和二人见面,并向双方开以下条件:

1.若一人认罪并作证指控(背叛),而对方保持沉默,此人将即时获释,沉默者将判10年。

2.若二人都保持沉默(合作),则二人同样获释。

3.若二人都互相检举,则二人同样判2年。

猜出来结果是什么了吗,再提示一次,这两个人被隔离无法串供,而且各只有一次的机会表态,然后接下来就会知道伙伴有没有背叛自己,自己会被抓去关几年。这就是个有限赛局(次数有限)。我对这个结局印象非常非常深刻,经济学老师告诉我们,这两个人选择都会表对方,因为人偏好在单次的赛局里面尽可能的撷取最大的利益。

后来的几年看到的一些事情,总让我对这个赛局的结局感叹,许多人藉由卖弄小聪明在出社会的初期占尽便宜(Y母校的案例蛮多的,不知道阿扁算不算),却没有发现自己在短短数年间已经声名狼藉,而往后的日子还很长,当所有人都知道要避开你的时候,你还怎么混?赛局理论告诉我们人偏好在单次的赛局里面尽可能的撷取最大的利益,人们却总是忽略人生并非是一场有限赛局,很多时候,你表到别人,其实也表到你自己。(表人者,人恒表之)

之前有大陆的同业交流,跟我分享了一个故事,创业者在双方情投意合条约都讲好的一刻最后临时变卦,用很令人错愕的方式摆了创投一道,认为自己凭着这份合约可以和其他创投拿到更好的条件,之前讲的通通不算数。从此该团队在当地整个臭掉,没有其他创投敢碰他。理由很简单,你会表A创投,你也可能表我,你现在答应我的事情,等我钱丢进去了可能又通通不算数,就算你毁约可以告你又怎么样,我可不想要一个不定时炸弹在手上。(同样的,如果创投表人,这件事情的臭名也是会传开的,对于想要长久经营的人来说,没有人会笨到用这种方式)

别忘了,耍手段伤害别人的时候,也同时正在伤害你自己。这些黑名单要消去的时间远超乎你想像。

商场上最讲求的是信誉和信用,为了一次性的极大化利益而赔上一辈子的声誉,不值得阿。

本文有i黑马作者戴晋人整理自techor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