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与现代金融的起源
2012-02-15 10:55 高利贷 现代金融

高利贷是金融业始终摆脱不开的道德符号,文学和情感的渲染永远比价值分析和事实判断更拥有人心。事实上,“高利贷”这个词汇本身就是一个价值判断,它并没有告诉我们到底多高的利息才符合正常的标准,而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事而异或因时而异的主观判断。显然,一旦用了“高利贷”这个词汇,无论事实如何,道德谴责的基调就已经定下来了。历史上很少有人对高利贷正面评价,尽管它是伴随人类历史发展而生生不息的现象。

高利贷的英文是Usury,这个词汇内涵是有变化的。在欧洲中世纪之前,它是指一切基于贷款的利息和付息行为;在15世纪之后,一般指高于市场利息的额外利息;在今天的市场上,高利贷是指贪婪和欺骗行为。公众不应良莠不分地谴责一个阶层或群体,如同当下中国主流传媒和大众动辄将温州民间金融贴上高利贷标签一样。

在农耕时代,由于生产周期和环境变化等原因,农民和村落之间彼此接济互相贷款是经常的交易行为,支付一定利息也是民间商议的结果,尽管有道德评价和纠纷时官府介入,但在中国,高利贷至少在百年前并不是法律和政治问题。不过,欧洲社会则有不同的历程。

美索不达米亚人和埃及人是接受利息概念的,犹太人则禁止族内交易中支付利息。在罗马时代,商业经济和市场交易已经有基本的法律保障,政府与民众之间,军人之间和国际交往中,借钱要付息天经地义。根据记载,年利率一般在4%-12%。

随着基督教教义的普及,《旧约》和《新约》都明确表明了对支付利息的厌恶。传统教义认为,任何成果必须出于劳作,不劳而获是罪恶的。有钱人通过贷款收取利息是基于贪婪、欺骗和操控,是不道德的。当时的学者名流如柏拉图、西塞罗、亚里士多德等人都专门写文谴责高利贷行为。同样,主导东方宗教的穆罕默德和释迦牟尼也是反高利贷者。

325年,罗马教皇正式颁布法律禁止教徒使用高利贷,明确任何高于1%的贷款都是高利贷,这个禁令后来被推广到平民。1179年,天主教会不允许为高利贷者安排宗教葬礼。克莱门特教皇在1311年公开谴责高利贷并要求世俗法律禁止它。意大利诗人但丁在著名的《神曲》中也出言尖刻地挖苦高利贷人:“脖子上挂着钱袋子,装饰着五颜六色的挂件,满眼都是饥饿。”

在宗教和世俗的双重打击下,只有到处被排斥的犹太人才进入这个领域。他们迁徙流浪,不能从事农耕和制造这些被认为可以拥有稳定财产而且与上帝距离最近的行业,只能从事受托收税和放贷这些不道德的可疑营生。事实上,当时所有的高利贷形象和人物都是与犹太人联系的。

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也描写了一个贪婪的犹太商人从事高利贷业的故事。在诚实的安东尼奥无法还款时,不得不按约定给犹太人夏洛克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磅肉。这个故事一直到今天还调动着大众对高利贷商人和犹太人的双重仇恨。

13世纪时,东方宗教兴起,基督教也开始走下坡路了。意大利的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对于混沌初生的贸易市场有更多切身感触,在自己的后来广为流传的神学著作中对高利贷加以分析。他指出,如果出现坏账,贷款人应当得到利息的补偿,适当收取利息是合法的。后来,许多学者也将银行家与高利贷者区分开来,认为为发展经济而收取利息是银行的本分。这些观点都在很大程度上给从事收息的贷款人以道德安慰和世俗支持。

其实,高利贷从来没有被真正抑制过,这就是整个中世纪的一千年里,不断有教皇反复颁布禁令的缘故。不仅犹太人,就是基督徒们也制造了各种不同的信贷工具,通过其他费用和服务来收取利息。最普遍的是将一份合同分为两份合同,以其他不存在的服务来收息,也就是阴阳合同的起源。

1394年基督教徒被禁止从事贷款业,迁徙在意大利的犹太人只能在佛罗伦萨郊外的几个限制地从事贷款业务。不过,到了1437年,佛罗伦萨给犹太人发了四张执照,允许他们在城内建立银行,这是一个重大的标志。消息灵通而且合作精神极强的犹太人立即在欧洲各地建立了可以代理这四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和网络,特别是发明了汇票这个重要交易工具,使得佛罗伦萨迅速崛起成为取代热那亚的现代银行中心。

犹太人生意发达又导致基督徒们的仿效,加上宗教改革的兴起,中世纪对高利贷的禁令名存实亡。美第奇家族是现代银行业真正的发动机,他们并不排斥犹太人,共同将佛罗伦萨打造成了文艺复兴运动的中心。其实这个文艺复兴的通译并不准确,它包括了文化、宗教、法律和商业在复兴名义下的全面变革,高利贷等金融观念也经过彻底洗礼,从道德约束变成了日后欧洲工业革命的润滑剂。

需要提及的是,犹太人在金融上的成功也导致了其他族群的忌恨。在美第奇家族没落后,从事高利贷的犹太人被要求胸前佩黄环带的标识,除非给予特殊的好处。这样的环境迫使犹太人渐渐淡出意大利的金融界。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希特勒政权重新采用了这套歧视措施,几乎导致了种族灭绝的悲剧。

有意思的是,1642年,教会为了与高利贷者抗衡,还特别设计了当铺 (Monti de Pieta),允许消费者和生产者用商品和土地抵押获得贷款,仅仅支付成本性利息,与今天孟加拉国的尤努斯银行相似。教会的干预和世俗的抵制始终没有消灭高利贷的经营。在越来越多的现代银行建立之后,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创新之后,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和生产者理解金融并学会了选择和讨价还价之后,高利贷产业渐行渐远,在18世纪工业革命后就演变成为道德词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