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罚没收入成地方增收主要途径
2012-10-23 10:03 税收

【地方非税收入大增:罚没收入成增收途径】财政部昨日发布数据,前三季度税收总收入增速同比大幅回落18.8个百分点。由于税收增速放缓,很多地方将非税收入尤其是罚没收入作为财政增收的重要途径,甚至高出税收40多个百分点。行内俗称“刮地皮”式税收,在各地上演.......

 

 

   本文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梁嘉琳 方烨 实习生 姜韩 

     专家呼吁避免结构性减税效应被抵消

  财政部22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税收总收入增速同比回落18.8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速总体大幅回落。而22日披露完毕的各省份前三季度财政数据显示,一些地方在税收收入增长“失速”的情况下非税收入大增,有的地方非税收入高出税收收入40多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多地纷纷将非税收入尤其是罚没收入作为财政“增收挖潜”的重要途径。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雪松(微博)对此表示,特别要防止各地方为了完成增收目标而出现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的超常情况,防止征收“过头税”,以避免将结构性减税的效应抵消掉。

  数据显示,尽管多个省份财政收入增幅放缓有所缓解,甚至增速开始见底回升,但仍有部分省份的财政收入状况不容乐观。

  据记者对《2012年9月全国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的统计,东部地区的北京(9.6%)、上海(7.2%)、浙江(6.0%)三省份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数同比仅实现个位数增长;中部地区所有省份都实现同比15%以上的增长,整体财政实力较强;西部地区虽然有贵州(33.9%)、新疆(24.8%)的同比增幅排名全国第一和第四,但陕西却以-8.2%的增幅排名倒数第一,成为唯一累计完成数同比负增长的省份。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解释道,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影响,各地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如果按照年初预定的宏观调控目标进行支出,就要找到更有支撑力的替补财源,这方面,相对有弹性的就是非税收入,行内俗称“刮地皮”。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大部分。22日,近10个省份披露非税收入数据。今年前三季度,天津非税收入增幅(54.75%)高出税收收入增幅(10.86%)40多个百分点,安徽非税收入增幅(52.1%)高出税收收入增幅(15.3%)30多个百分点,广东非税收入增幅(25.89%)高出税收收入增幅(8.15%)近18个百分点,江苏非税收入增幅(21.3%)高出税收收入增幅(11.7%)近10个百分点。

  一些地方在前三季度税收收入增长“失速”的情况下,非税收入增幅却在“提速”。

  安徽税收收入增幅同比“腰斩”,但非税收入增幅却翻番。安徽省财政厅披露,截至9月底,安徽16个市中有7个市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超过30%,而安徽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仍低于中部其他四省份。

  此外,在一些依靠非税收入拉动地方财政的省份,罚没收入构成了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西财政厅披露,据初步统计,2012年1至9月,全区组织的税收收入同比仅增长10.1%;与此同时,“随着交通、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等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大,罚没收入同比增收5.96亿元,增长27.2%”。此外,今年前三季度,重庆全市税收收入完成707.4亿元,同比增幅仅为4.5%;而罚没收入累计约20.7亿元,同比增幅为31.5%。

  “非税收入的规范程度相当低,某些方面与宏观调控的意图相悖。”贾康说,“具体而言,非税收入的高增长如果主要源于土地批租收入,虽然比罚没收入合理,但仍属于一次性收入;而如果罚没收入同比增幅达到近3成,就比较狠了。”

  在罚没收入高增长的背后,财政部和多个地方政府网站显示,一些地方将非税收入尤其是罚没收入作为财政“增收挖潜”的重要途径。

  记者查阅到,河北省唐山市强调,要把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罚没财物收入、共享收入等作为非税收入增收挖潜的重点。湖南省绥宁县要求除强化正常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和部分专项收入征收等外,全县要想收入稳增长,从现有局势看有必要拓宽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和领域,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云南省马龙县则披露,当地6月份一次性罚没收入入库1339万元。

  “在当前主体税种收入增幅下降的同时,非主体税种和非税收入却以较高的速度增长。”李雪松表示,在财政收入增速明显下降的形势下,不能采取“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做法。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地方一些小税种和非税收入是支撑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当地方财政遇到困难时,通过对地方小税种及非税收入的超常征管是常用手段,对此应有所警惕。

  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华认为,一些地方的财政收入目标并非根据实际经济增长能力制定,在征收税费时采取的是倒逼措施,产生的结果往往是中央做“减法”,地方却在做“加法”。

  有关专家建议,进一步清理包括行政性事业收费等在内的非税收项目,加大费改税范围和力度,避免不正常的非税收入伤害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