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版权纠葛!
2013-01-09 09:57

互联网电视的前路如何,还需要更明晰的法律界定和更明确的政策界定。众多的山寨盒子却完全可能让这个市场变成一个无原则混战的杀戮之海,也将让可能出现的互联网创新被山寨和侵权彻底扼杀于摇篮之中。

近日,TCL集团因两起侵犯互联网电视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卷入诉讼,美亚长城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中影寰亚音像制品有限公司分别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TCL集团等诉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众源公司、TCL集团等分别赔偿两原告1.5万元和5000元赔偿金额。

这不过是互联网电视兴起后,有关节目版权问题的一次小小爆发而已,且仅TCL一家,就几乎年年和网络传播权纠结上几次。

电视机厂要做内容供应商

早在2009年,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就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递交了实名举报信,指出TCL侵权,并向北京市相关法院提起诉讼,控告TCL互联网电视存在未经授权向用户提供大量盗版影视剧内容的行为。2010年,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以涉嫌侵犯权利人着作权为由,将TCL和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所涉及的侵权产品,同时赔偿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11万元。

其他互联网电视厂商也有类似的原罪,且这种原罪甚至还成为了电视机厂商的大势所趋。早在几年前,包括康佳、海信、海尔等在内的彩电厂商就已经开始在互联网电视领域布局。但不同的是,随着我国互联网带宽条件的提升,三网融合进程的加速,高清、3D等内容资源的丰富,以及终端产品硬件性能的提高,互联网电视的发展条件较前些年相比变得更加成熟。随着智能电视、云电视走俏市场,从外观形态来看,电视机还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PC等有着很大的差别,但是从应用体验来看,它们之间的边界已经越来越模糊,以往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PC上才能见到的互联网应用客户端,如今也渐渐被搬上了电视机。

更为关键的是,据Digital TV Research预测,中国互联网电视市场的营收规模将从2010年的5000万美元增长到2016年的13.8亿美元。到2017年,中国互联网电视数量将从2010年仅有的200万台增至9300万台。

这样的市场空间,让电视机厂商如何不深爱。

但从来和内容绝缘的电视机厂商此刻突然进军内容市场谈何容易,购买海量的视频资源需要大量资金,“他们使用视频网站兴起之初的盗版模式,也就不难理解。”一位IT评论人认为:“因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本身存在极大的缺憾,网络视频本身盗版侵权问题就很严重,电视机厂商大打擦边球,也就不奇怪了。”

可问题是,近年来,视频站点正版化力度加大,投入大笔金钱购买了众多影视节目的网络传播权,其对“责任田”的保护,变成了诉讼的初衷,最大限度的克制电视机厂这个占据了终端的强力敌手来分享蛋糕,则是背后的潜台词。

侵权的盒子

不仅仅是电视机厂商觊觎着互联网电视市场,另一互联网电视终端——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也在用同样的方式发力,并收获了同样的纠结。

被业界称为国内首例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侵权案的乐视网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版权侵权案,近日由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精伦电子生产的“精伦电子H3家庭多媒体中心”播放器,向用户提供电影《画皮》的链接行为具有过错,侵害了乐视网对该电影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乐视网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但精伦电子对判决持有异议。

而乐视网自身,就是国内首家进军互联网机顶盒的互联网公司。“除了上述电影之外,美如画、夏新、图美、高清锐视等多个厂商生产的高清播放机也对乐视网内容资源有侵权行为,涉及的影视剧超过160部,市场价值超过2000万元。”乐视网法务总监刘晓庆如是说。而据资料显示,乐视网早前亦和CNTV在版权上发生过纠葛,CNTV诉乐视网《舌尖上的中国》侵权,同时,乐视网也对CNTV进行诉讼,CNTV涉嫌盗播乐视网独家网络版权剧《光荣大地》。

互联网电视的市场蓝海力量尚未彰显,其市场上的侵权行为却已经变成了普遍现象。

而且山寨行为也在其中发生,大量的山寨盒子正在加剧这种网络视频侵权行为,且售销两旺。某投资经理日前曾对媒体表示,据他的市场调查,深圳山寨盒子一年一共卖100万-200万台,面向的主要是发烧友市场。

而据媒体报道,这些山寨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售价在两百多元至上千元不等,基本接上电视机和网线后就可以很流畅地观看优酷、土豆、迅雷、PPTV、乐视等众多视频网站的视频内容,还可以收看许多海外电视台的电视直播,内容非常丰富。其价格高低差别主要看机顶盒所配置的芯片,好的芯片能看高清视频、蓝光视频,所以价格会更贵。

如此海量且不受监控的内容供应,让电视机厂和正规盒子厂商根本无法对抗,要想快速占领市场,用侵权行为对抗山寨盒子,无疑成为互联网电视市场上的一幕不可避免的恶性竞争。

不仅仅网络视频侵权那么简单

看似很简单的侵权问题,却有着和常态的网络视频侵权不一样的特殊状态。

如乐视网和精伦电子的诉讼中,精伦电子就答辩称:“精伦H3播放器是一种互联网视频播放设备,本身没有内置任何内容,而是从拥有合法资质的互联网视频合作伙伴处自动获取视频在线播放的网络地址,再将该视频流转换为高清格式输出到电视机播放。”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也采纳了精伦电子的部分答辩意见,认定精伦电子提供的是链接服务,而不是直接提供了电影《画皮》的直接播放。

与此同时,互联网电视上的视频界定也有许多困惑。

“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这是广电总局颁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业内称181号文)。根据该文件,要想做机顶盒只能选择连接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设立的合法内容服务平台。目前通过广电总局验收的内容平台只有7家,分别是CNTV、百视通、南方传媒、华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CIBN、湖南广电以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CNBN(央广广播电视网络台)。

做盒子的厂商,要么需要有牌照,要么跟牌照方合作。而早前小米盒子暂停服务的原因是,国家广电总局对小米盒子的内容播控平台方华数和百视通做出了整改要求,理由是小米盒子里有一些视频内容是不受华数和百视通监管的。

这些内容主要是小米宣称超过10万部来自搜狐视频、腾讯视频、PPTV和风行等视频网站的影视内容。

在电视机上直接播放网络视频,其本身就是在触碰政策红线。有互联网人士指出,实际上,同类产品盒子都已经有很多厂商在销售了,只要市场规模不大,广电总局一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小米本身由于太过高调,才会引起广电总局的注意。而且,小米的互联网营销能力强,一旦盒子卖出的数量太多,势必会动了广电部门的“奶酪”。

显然,互联网电视的前路如何,还需要更明晰地法律界定和更明确地政策界定,一两个诉讼解决不了互联网电视这个蓝海市场上的路障,而众多的山寨盒子却完全可能让这个市场变成一个无原则混战的杀戮之海,也将让可能出现的互联网创新被山寨和侵权彻底扼杀于摇篮之中。

Via i黑马 By 张书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