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xin.com事件:争议与警示
2016-02-19 10:04 微信 争议 警示

日前,腾讯就weixin.com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出投诉,中心裁决将域名转移给腾讯。随后,weixin.com域名持有人把腾讯告上法庭。此案中到底谁是谁非?创业者又从中可以得到什么启示?

文 | 郭世栈(黑马营学员、牛法网创始人)

近日,腾讯通过仲裁拿下weixin.com域名,一石激起千层浪,网上对该案件从不同角度作出的报道和评论文章也层出不穷。有人表达了对腾讯的不满,批评腾讯“霸道”,表示裁决不公;也有人说域名持有者的初衷是准备讹腾讯一把,这样的结果是咎由自取。目前被投诉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事件还在持续中。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两个关键点,一是域名weixin.com的注册时间早于腾讯微信的商标注册时间,而域名持有者信息变更是否视为“新注册”;二是该域名启用做与微信相关的平台,是否有恶意使用之嫌。

判决书中,专家组支持了在域名有期内发生的域名持有者信息变更(俗称“过户”)视为“新注册”(两位专家的依据是,WIPO有规定,且此前有类似的仲裁案例)。但有分析人士称,首先,该裁决对域名注册时间的认定突破了大众认知和行业惯例。如果信息变更就意味着新注册,那么对很多天价域名如mi.com,360.com,le.com,都有巨大的诉讼风险。域名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这类判决对真正的域名投资市场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关于域名持有人使用该域名是否具有恶意性,从腾讯提供证据及该域名网站实际内容来看,域名持有人在明知微信的情况下,网站内容与微信相关内容,有恶意使用之嫌。但裁决书中,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没有提供在 2015 年前争议域名曾被善意使用或使用的证据。”进而推理得出该域名初始注册就不是“善意的”,这带有明显的“有罪推定”之嫌。

尽管仍然争议重重,但裁决结果已成既定,企业更多的应该从本案中得到警示,吸取经验,总结教训。

对投资者来说,“域名有风险,投资需谨慎”。随着域名价值的不断上升,投资人需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域名保护。例如,有相关人士为投资者提出了以下建议:

第一,昂贵域名尽可能不要做停放和跳转;第二,昂贵域名尽可能注册好配套的商标保护;第三,域名的whois信息尽可能填写真实详细,邮箱要留常用的,多留意邮件信箱;第四,域名尽可能放在国内注册商平台,不要放在国外,因为域名仲裁有多种,比如美国有国家论坛仲裁机构,如果是中国人的域名被美国企业仲裁,对持有人是非常不利的,他们的仲裁会有偏向,甚至法律文书都是英文的;第五,域名和终端谈判要尽可能避免邮件报价,否则会被作为恶意使用而仲裁的要素。第六,要有充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后盾支持。

对创业者来说,本案的教训不仅仅只是在域名方面,而是包含域名在内的一切知识产权。实际上微信的知识产权问题也不仅仅是域名,从“微信”商标遭遇抢注,到创博亚太起诉微信专利侵权,再到如今的weixin.com域名仲裁。从“微信”产品推广之初,就遭遇了各种“微信”的知识产权纠纷。可以看出,即使作为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巨头,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是有漏洞的。虽然,腾讯在各种纠纷中取得了较大胜利,但有些纠纷其实可以避免的。如腾讯推出微信的时间则是在2011年1月21日,但商标申请却是在2011年1月24日,如果腾讯能在产品上市前更早的对产品商标保护进行规划,也不会出现后面被抢注的事情;如果在微信产品上市前,腾讯能与当时的weixin.com域名持有者沟通,当时就可能以较小的代价购回域名的所有权。

一般的创业公司往往缺乏知识产权战略布局观念,更不可能有腾讯那样的人力财力资源去打官司,面对侵权和被侵权时往往束手无策,不知如何应对,最终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难以弥补的损失。那么,创业公司怎样才能防患于未然,该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来自牛法网的专业法律顾问给你支招:

商标

我国《商标法》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一般来说,为了防止被抢注,创业公司需要提前将公司名称、品牌名、LOGO、APP icon、产品等重要信息注册为商标。为了防患于未然,有条件的公司往往选择全类别注册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商标。但对于创业公司来说,创业早期资金短缺,无法将商标一一进行全类别注册,因此一些创业公司往往只注册最核心业务的商标类别,但这是远远不够的。

以互联网+公司为例,互联网创业公司需要注册的商标包括:第9类(软件APP)、第35类(互联网广告服务)、第38类(互联网信息服务)、第42类(计算机软件服务)以及其核心领域业务商标。此外,互联网创业公司还应考虑到业务延伸,对有可能拓展的业务进行注册。

另外,对于涉及到公司品牌形象的重要信息,如公司名称、主打产品等,互联网创业公司则应选择注册防御商标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对于不法商家“傍名牌”、抢注商标的行为将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

域名

域名作为公司在网络上的重要标识,起着识别、引导、搜索及广告宣传的重要作用,因此也是互联网创业公司必须要注册的。

在申请域名保护时,因尽量将.com,.cn,.com.cn等多个后缀的域名都拿到手,同时将公司不同产品名称混合域名一并注册(qq.weixin.com)。

专利

对于大部分创业公司来说,一个好的技术才能吸引更多、更大的投资人来投资,但是技术在展现给他人之前需要申请好相关的专利保护,否则被他人抢先申请后,技术将付之东流。

我国专利申请与商标注册一样,实行“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因此如果互联网创业公司产品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应当尽早进行专利权申请。同时,“先申请原则”也决定了创业公司在研发新技术之前必须要进行专利检索,了解现有专利中相关技术的发展情况,避免日后出现专利相似而申请失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技术研发立项之后,创业公司应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在未递交专利申请之前,切不可早早公开产品信息或相关资料,以免被有心之人抢先登记。

著作权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自己依法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就已经自动产生,不必须依靠登记来取得。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意义在于被侵权时能举证证明公司对该件作品享有著作权,从而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对于涉及到软件开发、文学创作、艺术等相关业务,或拥有移动APP的创业公司来说,提前进行著作权登记是很有必要的。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除了常见的商标、专利、版权之外,还会涉及到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诸多方面。牛法网指出,创业公司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公司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之余,还可利用《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公司实施知识产权立体交叉防护,建立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网,关注市场,及时维权,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