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3被肖战粉丝举报10天后:捐款激增但同人创作尴尬仍在
2020-03-09 16:14 AO3 肖战 同人创作

2AO3被肖战粉丝举报10天后:捐款激增但同人创作尴尬仍在

作者|何畅   文章来源|新浪科技(ID:techsina)

自肖战粉丝举报同人作品平台AO3作品库(Archive of Our Own)至今,已经过去了10天。这10天里,战况愈演愈烈,同人圈用户的怒火直接烧到了肖战本人身上,他的影视作品与商业代言均遭遇抵制——以打低分、补开发票、竞品转发抽奖等形式。《庆余年》主演张若昀不得不亲自下场五星好评,Olay则因无视开发票需求在黑猫投诉平台累计被投诉28次。

此外,更多的同人圈用户选择了给AO3打钱。新浪科技联系到了AO3所属的非营利性机构OTW再创作组织(Organization for Transformative Works),其交流委员会成员克劳迪娅·瑞贝莎(Claudia Rebeza)透露,由于捐款通道始终开放,除了每年定期在注册用户中募捐两次外,AO3经常收到不同金额的捐款,但在过去的两周中,数量明显增多。

人称“圆梦大使”的孙宇晨也参与其中,宣称有意资助AO3 1000万元以重建服务器。对此,克劳迪娅·瑞贝莎告诉新浪科技,非常感谢中国用户社区的支持,然而现在服务器运转正常,即使有大笔资金注入,问题也并不是AO3可以解决的,所以恐怕不能接受这笔捐赠。

事到如今,AO3以极具冲击力的方式进入了大众视野。不过,对于AO3以及它所承载的同人创作,依然存在诸多疑问:同人创作的本质是什么?需要遵守哪些规则底线?明星粉丝、同人创作之间又存在何种关联与碰撞?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从AO3是怎样一个平台说起。

雨果奖得主AO3

AO3全称Archive of Our Own,为非营利性开源平台,隶属于OTW再创作组织。其命名灵感来源于弗吉尼亚·伍尔芙的作品《一间自己的房间》,意指“我们自己的档案馆”。

AO3的主要发布内容为同人作品,即依托已有流行文本,借用人物设定、人物关系、故事情节进行的二次创作,后发展出以真人形象为基础的衍生。此外,也允许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的外部链接嵌入,前提是链接指向不以营利为目的。

非营利性是AO3有别于其他同人作品平台的一大特点,这与它的起源有关。2007年,一家名为FanLib的同人作品平台上线,赤裸裸的商业导向与牟利手段激怒了创作者。与此同时,平台并不关心这些内容的长期留存,由于涉及版权、使用等问题,大量同人作品被一刀切地删除。于是,几名同人创作者在LiveJournal博客圈提出了新的分享平台设想——主张同人作品的合理地位,并建立一个由同人爱好者所有的作品库。

AO3就这样诞生了,基于上述理念,它完全由同人爱好者管理,可以免费上传和下载同人作品,支持自由分类标签,运营经费均来自注册用户捐款,并定期公开财务报表。克劳迪娅·瑞贝莎向新浪科技介绍,目前AO3支持73种语言,拥有近600万部作品,注册用户超250万,其中中国用户占据了一定比重。“我们的首个中文作品是一部《哈利·波特》衍生作品,上传于2009年11月23日,那时我们上线刚满一周。”

这背后是志愿者们付出的巨大努力——OTW共有784名志愿者,每人的志愿工作时长从每月几小时到每天几小时不等,像OTW运营微博平台的志愿者近期就非常忙碌。他们分属15个委员会,除AO3外,还有Fanlore百科、Open Doors拯救计划等其他项目。克劳迪娅·瑞贝莎从事志愿工作已有9年,谈及这段经历,她感慨:“在OTW志愿工作期间,许多志愿者包括我在内都学到了实用的工作技能,一些人甚至在求职时将志愿工作列为工作经验的一部分。”

个体陪伴群体成长并得到收获,群体也在多样化的个体里逐渐壮大。2019年,AO3获得了世界科幻协会颁发的雨果奖最佳相关作品奖,其创始人娜奥米·诺维克(Naomi Novik)在领奖致辞中提到:“同人小说、视频、画作、广播剧……所有的同人作品都凝结着同一个主题:艺术创作并非孤岛,它诞生于群体之中,这也是AO3真正的意义。”

饭圈杠上同人圈

在发现AO3无法访问后,用户江笛形容自己“内心奔过了无数头羊驼”。“十分气愤,我失去了我的快乐老家。”

另一位用户千媛除了无法打开AO3,还经历了网易Lofter部分标签下内容被屏蔽和B站收藏CP向视频消失。“忍不住想要口吐芬芳。”

千媛称,她的愤怒并不只是针对按下举报键的肖战粉丝,而是日益畸形的明星饭圈。“控评、举报、做数据......这些都很无聊。追星作为爱好,应该是一种消遣时间的方式,而不是最后变成被别人消遣。”

事实上,如果将狭义的“饭圈”与广义的“同人圈”放在一起来看,其本质是一致的。前者是基于对明星本人或作品好感而聚集形成的粉丝团体,后者是对已成型流行文本甚至真人之间关系完成的独立再创作,出发点本就是对原作、真人的认同与热爱。AO3用户闻可认为,同人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原作本身的发展,给角色以另一种可能,正因为有了同人作品,原作构建的世界才更加完整。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艺术学院教授向勇在接受新浪科技采访时表示,同人创作是由粉丝主导的积极性创意写作,是一种描摹、拟写和扩展的再创造活动,表现了粉丝主导的话语权利。在这一过程中,粉丝的消费权利转为生产权利,消费资本变成生产资本,补充和完善了原作原型的故事内容,扩展和丰富了原作原型的价值维度,更增强和提升了人物原型的受众粘性。同人创作是粉丝创造性赋能的表现方式,也是一种自我价值的实现方式。

位于风暴中心的同人作品《下坠》,其创作者的另一重身份为肖战王一博CP粉。向勇分析,此时,在对明星的态度上,作为粉丝的同人作品创作者与非创造作品的粉丝是保持一致的。当然,如果创作者以明星为原型创作作品,只是为了利用其网络流量和曝光热度,以增加自己作品的关注度,进而获得丰厚的经济价值,那么这些作品本质上不是真正的同人作品。

一位阅读过《下坠》的AO3用户这样评价此文:“文笔不俗,对肖战形象的塑造也很好。”那么为何部分肖战粉丝反应如此激烈?这涉及CP粉和纯粉之间的恩怨纠葛,但或许也能够从肖战粉丝@巴南区小兔赞比的一条微博中得到答案。

同人创作的法律争议

“被恶意进行同人创作的不光是一位艺人,也不会从现在结束。这种以自由为剑肆无忌惮地伤害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何时能休?”

事件发酵初期,@巴南区小兔赞比在微博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侧面反映出部分肖战粉丝反感《下坠》的原因——认为其人物和情节设置“女化”肖战,侵害了后者的名誉权。

在AO3上,这类创作被归类为真人同人作品(Real Person Fiction),根据其服务条款第四节G段:“真人同人的创作行为本身不构成人身骚扰,但禁止任何作品内容宣传、怂恿针对真人的实质性伤害。”同时,AO3也规定“除非违反任何其他政策,不会因内容冒犯他人而将其删除”且“上传者对内容负有全部责任”。而《下坠》的作者使用了未成年性描写警告标签(Underage),虽然也矛盾地设置了无预警(No Archive Warnings Apply)。

鉴于AO3的服务条款在制订时遵守了美国各项相关法律,并选择了最大包容性的政策,针对我国法律中对同人作品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的判断,新浪科技咨询了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他指出,这需要具体考量其中是否存在损害他人人格或名誉的内容、故意捏造的虚构事实、揭露他人不为公众知晓的个人隐私的内容。因前述内容直接指向某一具体个人,且可为不特定多数的公众知晓,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该类同人创作才构成名誉权侵权。对此,涉及具体个人可提起诉讼。

至于同人作品是否对原作构成著作权侵权,李旻解释,这需要认定同人作品与原著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以2018年金庸诉《此间的少年》作者江南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为例,虽然《此间的少年》使用了金庸四部作品中的大部分人物名称与关系、部分性格特征与故事脉络,却在不同背景下展开了全新的故事情节,因而并未侵害原著作者所享有的改编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权。但由于其以营利为目的多次出版,且发行量巨大,超出了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的必要限度,构成对金庸原作的不正当竞争。

向勇也强调,一方面,同人创作的自由权受宪法保护;另一方面,这种创作的自由权又不能侵害法律赋予他人的合法权利,例如原作的版权、商标等财产权,以及明星的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人身权。而对前述侵害行为的判定需要专业性很强的技术鉴定,其过程较长,不确定性很高。

同人创作的未来

为了在美国数字版权法律条例下尽可能地维护和扩展同人创作者的权益,OTW始终在提交相关声明陈述,并为同人爱好者提供法律教育和援助。“同人爱好者的行为在法律层面常常是模糊而难以界定的。他们所发表的作品对所处的文化语境有着新颖的解读与批判,因此这些创作行为需要法律层面的豁免与保护。”克劳迪娅·瑞贝莎对新浪科技说道。

在她看来,从某种意义上说,同人作品弥补了过去女性和少数群体被掩盖掉的声音,并聚焦于各行各业存在的偏见。人们通过审视一个人的叙事方式来触达个体理解生活的视角,故事也在不同群体、文化、时代之间发生演变——故事始终是个人和社会的一面镜子。而个体和群体对故事的解读同样重要。故事情节的转折折射了创作者的心路历程, 读者对作品的批评与讨论反映了他们的情感体验。“距离感正在被新世纪打破,我们能做的只有提供多元的观点与载体。”她这样概括同人创作的价值。

《金瓶梅》相当于《水浒传》的同人文,《五十度灰》则是《暮光之城》的同人文。同人创作的题材与形式多种多样,无论是耽美还是真人同人创作,都仅是其中一个分支。不可否认的是,同人作品已经出现了饭圈的定制文本,并成为粉丝与明星、粉丝之间彼此联结的新形式。制造强认同和加深凝聚力的同时,也带来极度的否定与分裂。向勇称,它本应存在于硕大网络空间的某个特定角落,迎合粉丝对原作、人物原型未展现出来的某种期待和肆意想象,是在粉丝之间传递的情感媒介和审美意象。同人作品一旦走出饭圈,走向大众,就会被无数非利益相关者任意实施意义的消解和价值的解构。到那时,无论什么结果,都是创作者、明星以及粉丝无法左右也无法预见的。

那么同人创作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回溯过去,它远比网络出现得早。克劳迪娅·瑞贝莎相信,除了已有的文字、画作、视频、音频等形式,可能还将出现新的载体,此外,同人爱好者们创作的自由与意愿也不会囿于某一群体的限制。

向勇则将同人创作定义为一种粉丝个人创作、粉丝群体参与的创意行动。他打了个比喻——同人作品与原作、人物原型分置于两个有机的世界:一个“影子世界”,一个主体世界;一个“副本世界”,一个“原真世界”;一个群体世界,一个个体世界,他们本应互相联系,彼此相望。

(文中江笛、千媛、闻可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