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资深宅男。
宅到什么程度?早中晚吃美团饿了么,饮料只和肥仔水,一天二十四小时有二十小时坐在电脑屏幕跟前,只要食物足够,一辈子不出门都可以。
我的性格在别人眼中大概是没心没肺,没什么远大理想和追求,所以也没什么烦恼。
我的工作是跟电脑打交道,完成了工作之后,就玩一会游戏,然后枯燥的一天就过去了。
某天我多年前的好友突然给我发消息,约我出来玩,说是要给我介绍女朋友。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弹性十足的肥膘,告诉自己:算了吧。于是我委婉谢绝了那位要给我介绍女朋友的好兄弟。
其实我不找女朋友,不单单是因为我是个肥宅,还有一个原因:我是一个很专一的肥宅。
我有喜欢的人,可是那个人不喜欢我。
她很漂亮,明眸皓齿,皎洁如月。她很优秀,每年的学生奖学金名单上,都有她的名字。而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胖子,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她。
我认识她是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和我一个朋友在打篮球,她当时碰巧路过。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目光深深地被她所吸引,心脏仿佛经历了一场冰川融化。
然后我就问朋友,她是谁?朋友说:那是我们计算机系的校花。
说这句话的时候,朋友他耳朵居然红到脖子根,我瞬间明白朋友也对她有好感。但是因为我俩都怂,所以刚开始只能找机会跟她做朋友。
她的性格大大咧咧的,和男生相处毫不扭捏作态,十分自然,而她和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并没有越过朋友那条线。
一转眼大学四年过去,到了毕业的季节,在离开校园之前,整个系一起举办了一场隆重的聚会,来欢送我们的校园生活。
在聚会的桌子前,好多人都说,我们最安逸的生活结束了,以后继续努力,别让自己今后的生活留有遗憾。
为了让自己校园生活最后的记忆更美好,他们推荐了很多玩法,这其中就包括了行酒令。
因为遗传了父亲千杯不醉的基因,我喝酒从来没醉过,正好我喜欢的人也在,借着这个机会,向她展示一下我的男子气概!
他们递来一瓶江小白和一瓶雪碧,神秘兮兮的告诉我江小白和气泡饮料混在一起很好喝并且很具有挑战性,一般人喝它一定会醉,并且还有一个很酷的名字“江小白炸弹”。
我一听到这话,就更来劲了,中二之魂熊熊燃烧,心想自己才不是一般人,立刻找了一个很大的杯子,将雪碧和江小白混在一起,咕噜咕噜一口闷下去。
喝了那么多次酒,唯一一次觉得那么尽兴。江小白炸弹入喉火热,配合着雪碧的气泡跳动,仿佛味蕾在爆炸一样,火热之中带着绵密且清凉的甘甜。
她见我如此豪爽且中二的模样,对我莞尔一笑。顿时我的脸不知是因为酒还是因为她,热的如同火炉上的炭。
我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想让自己今后的人生留有遗憾。
于是,我在众人面前大声跟她告白:我喜欢你!
可回应我的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毕业之后,她出国留学了,和我的朋友走在了一起。
我翻着他们发来的照片,盯着她和朋友甜蜜的笑容出神,内心感慨无比,抿了一口我旁边的放置了许久的酒,回忆自己跟她告白的那天喝了江小白炸弹,可能是醉了,不然不会有那么大的勇气。
她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而我的人生因为那场告白,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我对着照片喃喃自语:祝有情人终成眷属,祝你和你的爱人一辈子平安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