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500亿董事长可被长沙认定A类人才
4月28日,长沙市委人才工作会议发布“人才新政45条”,规定“A股上市公司上年度市值达到500亿元、100亿元、10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个税、购房、子女入学可获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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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长沙市委人才工作会议发布“人才新政45条”,规定“A股上市公司上年度市值达到500亿元、100亿元、10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个税、购房、子女入学可获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