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
2022-06-20 09:57 商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报告。对领导干部报告情况要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发现有关经商办企业违反禁业规定的,责令领导干部作出说明,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经商办企业,或者由领导干部本人退出现职、接受职务调整,并视情况给予领导干部相应处理处分。(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