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版股神”赵薇的陨落
2017-11-16 10:25 赵薇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来源 | 小商帮科技

作者:小艾 

在北欧的神话中,众神之神叫奥丁,他的地位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宙斯。与所有其他地区神灵不同的是,北欧的神灵们是很容易死的,而且最后北欧的神几乎全死光了,不管是代表正派的奥丁,还是代表反派的冰霜巨人们,在终极的诸神黄昏之战中同归于尽。

神不能凌驾于人,这是北欧神话的基本准则。

众神死光光的北欧,是全世界幸福感最强的地区之一。

而在中国的股市中,各种利用内幕消息,采取高超杠杆手段的“股神”们,也在监管的利剑下逐一陨落,汪建中、魏东、徐翔们,要么身陷囹圄,要么自杀身亡,落到身败名裂的下场。

而这一次,轮到了“女版股神”赵薇。

赵薇从演员到投资人,这一路走来太过高调,高调到连掩饰都不会,和黄有龙在一堆眼花缭乱的“财技”之后,可能觉得来钱太过容易,终于在51倍杠杆收购万家文化时撞到了枪口上。

说实话,我的第一反应是:蠢!

是的,真的很蠢,不管有多少财富,没文化,真可怕!6000万要去撬动百亿规模的上市公司,股神巴菲特干过这样的事情吗?你真当证监会是摆设啊?

这种财技,只有在安×系和海×系中才能看到,可是,赵薇和黄有龙有那个背景吗?

黄有龙还想辩解,他的逻辑可能是:我最初确实是想买的,初始资金6000万,会筹资来买,可是后来钱不够,于是跟万家文化协商少买点股份,最后不想买了。这样整个过程没有违法的行为,有错吗?

不过,这种辩解是非常苍白无力的,无论发布会怎么开,处罚和追责基本上是铁板钉钉的事情。

在证监会10月9号的告知书中指出: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赵薇夫妇控股的龙薇传媒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这里说的“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诉”,主要是指三个方面:

1、龙薇传媒是一家在收购前才成立的“壳公司”;

2、龙薇传媒完成收购需要借入的30亿资金,是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才与相关银行商谈融资,这严重误导了投资人;

3、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龙薇传媒1月12日回复上交所问询称,30.6 亿元股权转让款全部为自筹资金,其中股东自有资金6000万,向银必信借款15亿元还款期限为3年,借款利率为年化利率10%;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剩余149990万元。

而事实上,为龙薇传媒提供融资服务的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表示,约定上报审批的金额为不超过30亿元,这与龙薇传媒所说的14999万元不符。并且根据中信银行的融资方案,30亿元款项分三笔发放,首笔12亿元,由万家集团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待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后解除;第二笔以及第三笔发放额度取决于万家文化股价情况,但这一点龙薇传媒并未说明。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从复牌后,最高涨幅达到了36%(最高25元,停牌前收盘18.38元),之后进入漫漫熊途,截止11月15日收盘,价格为9.08元,一些投资者损失惨重。

而事实上,这里面有很多的疑点,比如说赵薇夫妇的贷款方案得到了万家集团的担保,这是有多么希望把股份送给赵薇夫妇啊?而最终失败后,连1.5亿元的违约金也不要,万家集团还决定将龙薇传媒此前支付的2.5亿元款项,于解除协议生效后60日内,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返还此笔转让款。

有人爆料说,赵薇夫妇背后是明天系的肖建华,如果是这样的话,万家集团的做法就很明确了,明天系会怎么玩股票,这么多年大家都看到了。不过,这个传闻在肖建华没有正式出事之前已经被明天系给否认了,大家就当做个参考。

再看看孔德永,万好万家董事长,曾经10年5次重组万好万家,包括本次赵薇接盘在内,全部以失败告终。而多次重组时股价的暴涨,都让万家集团赚的彭满钵满。对于房地产发家的孔德永来说,快钱和暴利是其主要的导向,所以,本次再来一遍所谓的重组也并不意外,股市变成了真正的提款机;

从根本上来说,不管是否跟明天系有关,本次赵薇夫妇与万好万家之间的所谓重组把戏,最终目标为操纵股价,空手套白狼的概率是非常大的。

 

最终,赵薇没有买走的股份,终于被祥源集团的俞发祥给买走了,万家文化更名为祥源文化,法人代表变成了俞发祥。

祥源控股以16.74亿元的价格收购万家集团100%股权,收购后间接持有万家文化29.72%的股权,至此,万家文化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俞发祥。与赵薇当初的要约收购价相比,这一价格相当于打了五折。

孔德永为什么这么急着要卖万家文化,而且是折价那么多卖?俞发祥为什么要顶风收购,仅仅是为了得到一个动漫产业上市公司的壳?这些背后都布满了疑团,不知道是否有人会追究下去。

而在这次虚假信息的交易事件中遭受损失的股民们,最终是否能从交易各方获得赔偿,能得到多少赔偿,这都是后续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

说实话,就算是如媒体预计,赵薇夫妇最多要赔上亿元,但这和他们这些年的空手套白狼比起来,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而已。

赵薇夫妇在这些年着实是赚了不少快钱的,而且每一次在媒体上都引起了轩然大波,被誉为“股神”。

比如说,2011年,赵薇夫妇入股唐德影视77.64万元,到2015年唐德影视上市,回报超过100倍。

2014年,赵薇夫妇斥资30.88亿港元,买入阿里影业股份,半年后套现,获利2.4倍。

2015年,赵薇夫妇花费2106万港元闪电入股中国创意,8天后开盘,翻了11倍。

在羡慕之余,明眼人都会问:初始资金是哪里来的,比如30.88亿买入阿里影业的股份。另外,买卖的时间点,买卖的价格等等,都不是一般股神能够做到的。

黄有龙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据传早年是某高官的司机,后来做生意发了家。但具体是怎么发家的,从来没有正规媒体正面报道过。

不过,黄有龙是真的很有钱。

有媒体说,当年黄有龙跟赵薇是通过王菲认识的,认识后,直接就送了她一个高级餐厅,然后名牌包包,钻石手机,钻石手表等送了一堆,然后没多久就结婚了。

除了让赵薇当上了股神之外,他们夫妻两还有多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比如金宝宝控股、顺龙控股、阿里影业、云峰金融、唐德影视等,其中4家为港股上市公司。这些股权截止去年年底的总市值超过了45亿元。

加上房地产,影视,酒庄,贸易,4S店等等业务,以及私人飞机,劳斯莱斯等豪车,大量的奢侈品等等,有媒体估算赵薇夫妇的总资产应该超过了70个亿!

不过,这些年黄有龙出现在镜头前的形象,实际上并不像他几十亿的身价那样光彩夺目,比如说,他经常跟在马云身后,当司机,做助手,鞍前马后。

 

这样的人,拿得起,放得下,做的是空手套白狼的生意,根本不在乎尊严,非常的可怕。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时代变了,就算是“神”,也一样会有陨落的时候。

这些“股神”们,每一次赚大钱的背后,实际上都在损害其他投资人的利益,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所谓的“人脉”赚取暴利,最终接盘的都是中小投资者。

从本次事件来看,网民们几乎一边倒的对赵薇和黄有龙表示了愤怒。这里面有没有仇富?我相信是有的,但更多的,是对以赵薇为代表的“股神”们在资本市场上的为所欲为表示愤怒。

是时候正本清源,对这些人开始“严打”了!

是时候对他们在之前的屡次交易中,是否存在内幕交易,非法交易进行追究了!

希望在未来,黄有龙这样的“神秘”富豪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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