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影业首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月14日,乐视网(300104)发布关于大股东贾跃亭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月15日,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乐视影业”)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是乐视系风波发酵以来,乐视影业首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月14日,乐视网(300104)发布关于大股东贾跃亭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获知公司大股东贾跃亭先生所持公司的150万股于2019年2月13日进行解质押,本次解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6%。
为什么股权解除质押呢,根据贾跃亭方面就本次解质押原因的邮件回复获悉,“经了解本部分股票变动为法院的司法执行操作,此前贾跃亭先生与东方证券达成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借款金额2亿元用于乐视控股流动资金,由于未能按时还款本笔业务违约,目前本业务处于司法执行阶段,处置所得资金直接用于偿还东方证券债务。”
值得关注的是,截止2019年2月13日,贾跃亭持有公司94,585.25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1%,其中85,785.0114万股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21.50%;其所持有公司94,582.5424万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冻结、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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