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
2022-09-23 09:43 地摊经济

9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对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的行为,以前是全面禁止,如今修改为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禁止,即仅在重点区域禁止。

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以前也是全面禁止,新规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设摊兜售的同时,明确区和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较好地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民生需求。(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