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 朱新礼在硅谷
2008-09-16 04:04 封面人物

“把企业交给别人,比自己继续做,成功的机会更大,这就是分工”

文|申音

假想一下,现在是2001年的美国,纳斯达克指数已经从5000点下跌到了2000点。华人Mr.Zhu创办的HUIYUAN 软件公司也早已跌破上市时的招股价,由于经济低迷,竞争加剧,即将发布的财报很可能会进一步拖累股价。突然传来消息,产业巨头微软公司(当然也可能是日本的软银集团或者澳洲的新闻集团)决定收购该公司,并开出了相当于其当前市值3倍的天价。

思考再三后,年近60的Mr·Zhu终于同意出售公司。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HUIYUAN的大小股东们无不对此决定拍手称快。整个硅谷为之震动,更将Mr.Zhu视为成功的创业英雄。各大风险投资公司纷纷邀请手握重金的Mr·Zhu出任合伙人。商学院把HUIYUAN的前世今生写成了教学案例。而Mr Zhu还不想马上急流勇退,又开始了一个新领域里的创业计划。

当然,这一切都只是作者的虚构。但类似的故事在硅谷的确一再发生。仅以我们最熟悉的为例。2007年,朱敏以32亿美元的价格把自己创办十年的WebEx卖给了思科。比他更年轻的邓锋几乎与他同时创业,成立网络安全公司NetScreen。2004年,他以40亿美元将公司出售给全球第二大网络设备制造商Juniper。此后,两人又先后开启新的事业。

这种现象在硅谷由来已久。1999年,在科技热最顶峰的时候,美国商业作家迈克尔·刘易斯出版了一本书,叫做《THE NEW NEW THING》,这不仅是一本关于硅谷大亨吉姆·克拉克的个人传记,亦被视为对硅谷文化的完美诠释。

克拉克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先后创办了三家市值超过10亿美元的公司SGI、网景(Netscape)和永健(Healtheon)。几乎每一次,他都在公司上市后不久选择退出,把公司交给职业经理人,或者高价出售。所获之回报部分用于享受生活,部分投入到下一个新事业中。

在硅谷,不会有人将克拉克视为企业的叛徒、品牌的出卖者。大家都认为,作为创造者,克拉克已经完成了自己的阶段性使命。至于他接下来的选择,只要不损害股东利益就可以。

硅谷文化代表了资本主义商业文化的新阶段。除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给予冒险超额回报之外,这里还尊重每个个体的选择,提倡良性的商业竞争。

但在大洋彼岸,朱新礼却远没有克拉克、朱敏他们的幸运。自从他决定把汇源果汁以25亿美元的高价卖给可口可乐后,舆论的口水就几乎淹没了他。

他被视为“逃兵”、“懦夫”、“民族品牌的出卖者”,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下,一桩再符合商业逻辑不过的交易在我们这里却被打上了负面的烙印。

朱新礼为什么不能像朱敏那样从容进退?汇源为什么不能像WebEx一样自己选择命运?

过去16年,朱新礼已经证明了自己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创业家。但创业家非得就是一个企业家吗?

硅谷的最成功的连续创业家陈五福就曾说过:“创业家,总想做新的、早期的事情,他敢冒很多的风险。冒险可能会失败,但不冒险,根本没有成功的机会。反过来,当公司变大时,开始追求稳定,不再追求无穷无尽的冒险,这就需要心态上的改变。但是,包括我在内的一些创业家,不习惯改变这一心态。”

有人问他;你创业这么辛苦,好不容易把企业养大,再送给别人你放心吗?陈反问道:把企业交给别人不一定成功,但让我留下,就一定成功吗?不见得。

“创业家不是不能变成企业家,关键是,有些创业家不愿意变成企业家。” “把企业交给别人,比我自己继续做,成功的机会更大,这就是分工。而我的价值,就是再去创业。”陈如是说。

华人世界里的传统商业文化,习惯于将公司视为家族私产,恨不得传子传孙,做成百年老店。王安电脑的创始人王安、CA软件公司的创始人王嘉廉,他们都一手将公司带大,后来又几乎亲手将公司毁灭。

事实上,整个硅谷也只有极少数的创业家能够成为第一流的企业家,比如比尔盖茨、拉里埃里森等,包括苹果的乔布斯也曾经因为业绩不佳而被董事会扫地出门,而后再创业,再重返苹果。

而从产业发展的自然规律来说,也是从分散走向集中。当年的家电连锁零售业,吸引了多少初创企业,而发展到今天,只剩下国美、苏宁两强。但张大中、陈晓、汪建国等人并非失败者,他们通过出售公司,也获得了惊人的回报。竞争也没有就此结束,网络电子商务又成了新的挑战者。

设想一下,如果早期的硅谷创业者都还在坚守自己的公司,政府和舆论永远同情保护弱者,阻止一切以大吃小的行为,那么最可能的情况是一群小公司仍在无序地厮杀,大家都在互相抄袭模仿,没有创新的动力。产业做不大,投资者得不到回报,也不敢再介入其中。

这样的情况,在今天中国的很多产业中都可以看到。

朱新礼之所以想卖掉公司。主要就是两个原因。一是自己的巅峰状态已过,而儿女都无意接班。下面的职业经理人也没有合适人选;二是,产业已成“红海”,巨头进入,汇源如果放在全球果汁饮料市场上衡量,算不上领先者。品牌、资本、销售能力并非其所长。

当然,他可以选择继续扛旗,坚持下去。但明眼人都知道,其失败的可能性大于成功的可能性。就像希腊寓言中的西西弗斯,往上推大石的过程无比辛苦,而且越往上越危险。

有人指责他不该卖给外国人?但首先,国内市场没有造就足够量级的买家,能够出得起这么高的价格。除了中粮这样的大国企,就是一堆比汇源实力还弱的民企。其次,可口可乐不仅是全球饮料业的老大,本身已经是个国际性的公众公司。如果朱新礼愿意,完全可以像中投买黑石的股票一样,成为可口可乐的股东之一。

还有人叹息,又一个民族品牌消亡了。但请注意,过去十年来,我们身边的民族品牌并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我们失去了熊猫,但我们拥有了纳爱斯、佰草集;乐百氏不行了,还有娃哈哈、农夫山泉、王老吉、蒙牛……

美国人可以把安海斯-布希卖给比利时的英博啤酒,把西屋电气卖给日本的东芝,把克莱斯勒卖给德国的戴姆勒-奔驰,却又创造出星巴克、苹果和Google。

保护是保护不出民族品牌的,只有竞争才能促进商业繁荣。

非洲大草原上的弱肉强食,虽然看起来残酷,却是最符合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在一个健康的商业生态里,不断有旧的公司消亡,旧的产业衰退,就不断会有新的公司创立和成长,新的产业诞生和繁荣。这样的地方才真正是年轻人梦开始的地方。

请尊重一个创业家的个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