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创新天赋
2011-09-14 06:44 创新 美国

看看美国历次经济大变革的主要缔造者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你会感到特别吃惊。他们当中有卡车司机、肖像画家、修鞋匠、哈佛大学教授、海员、毒贩子、美发师、小商贩、广告员、磨坊主、出租车司机、女裁缝、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五金店老板、小职员...... 理解什么是创新、如何创新,是21世纪一个至关重要的主题。当今日益激烈的全球竞争要求美国人不断开拓创新,就像第一批冒险家那样充满勃勃生机。

文:哈罗德·埃文斯

美国人来到北美大陆已有4个世纪,他们憧憬着建立新的生活,以摆脱旧世界的束缚。早期定居者初踏上这片新奇而广寂的大陆时,陌生环境的冲击和生活必需品的匮乏,激发他们产生了近乎疯狂的动力去完成实用性创新,以便让生活少一些贫乏,多一份惬意。

在早期的岁月里并没有多少创新者,新的共和国的命运还是未知数。直到成千上万甚至数百万的新移民陆续到来,新一代的创新者才在他们中间产生。通常的说法是,与这些后来的移民一起到来的还有他们的梦想。实际上,他们带来了我们的梦想,并使美国人的期望与誓言变成现实。新移民拓荒的能量是显而易见的:种植玉米、铺铁路、收割小麦、纺棉、建设城市、挖运河、炼钢、筑桥、建厂,他们无所不能……茫茫人群中并不引人注目的这些后来者来自世界各地,怀有抱负,是积极的风险承担者,是格外敢于承担责任的人,他们的创新天赋在过去两个世纪加快了美国的进步。

创新,已经成为美国的一种独特品质。创新不仅仅指某项发明,更应指能投入实际应用的发明。赫伯特·博耶不满足在大学实验室里合成基因,于是顶着学术界的非难,投身商业,大规模生产人工合成激素。赛勒斯·麦考密克不仅是发明收割机的农民,也是为此而融资的第一人,因此才让成千上万的农民用得起这项发明。被严重忽视的无线电天才埃德温·阿姆斯特朗在看到美国无线电公司为了确保在调幅收音机制造市场上的收入而搁置他发明的调频收音机后,便毅然独自挺进市场。艾达·罗森塔尔没有发明胸罩,甚至也并不是她创意推出Maidenform品牌“我曾梦想”的推广活动,但却是她把所有这一切整合进产品市场,之后她丈夫的发明才得以影响无数女性。西奥多·梅曼在1960年5月16日发明了第一台可应用的激光器,他把激光的发明描绘为一个“无的之矢”之作,停止了创立自己公司的进程,他首先是一个发明家,其次才是创新者。

实用性创新是让美国出类拔萃并让其他条件优越的国家落后乃至失败的首要原因。美国从一个偏远落后的“新大陆”成长为发达国家,不能单纯地以其自然资源或人口资源来解释,因为俄罗斯、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巴西、阿根廷和南非在这些方面同样拥有这些得天独厚的客观条件,却都未能持续地发展。

这本书的目的之一是指出这样一种转换关系,看清楚创新者在承前启后的拐点上的来龙去脉。有许多灵光闪现的时刻,但那只是创新过程的开始,先行者们总是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方能完成创新。得克萨斯州仪器公司的杰克·基尔比和英特尔的罗伯特·诺伊斯不是无中生有采摘到了集成电路的硕果,罗伯特·富尔顿也不是于某个明媚的日子里在巴黎“发明了”蒸汽船。托马斯·爱迪生把电力引入到城市,而他的移民职员塞缪尔·英萨尔找到了一个途径,让电力便宜到每个人都用得起。英萨尔又依赖于乔治·威斯汀豪斯在交流电上的创新——而威斯汀豪斯并没有像英萨尔那样将改善后的技术与市场结合起来。

所有这些人都是创新者:他们是能动的创业者。人们常说科学家探索发现,发明家寻求解决办法,我们再加上一句,创新者不择手段地为某项解决办法谋求大众化应用。

托马斯·爱迪生被看成是美国最重要的发明家,他名下的专利多达1093项,但他最重要的工作是通过研发和商业推广的漫长过程把发明的理论转化成创新的现实。他告诫助手:“我们必须拿出成果,不能像有些德国教授那样,毕生研究蜜蜂身上的绒毛。”爱迪生还扮演了创业者的角色:融资、处理法律事务及培育市场。

这本书中的创新主角儿们可谓三教九流,他们在美国包容、平等的社会风气中成长。看看美国历次经济大变革的主要缔造者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你会感到特别吃惊。他们当中有卡车司机、肖像画家、修鞋匠、哈佛大学教授、海员、卖蔬菜和水果的侨民、毒贩子、美发师、小商贩、广告员、磨坊主、不识字的奴隶女儿、20世纪60年代旧金山街头的暴乱分子、海滩出租车司机、女裁缝、钢琴销售员、发电厂的工头、“二战”末在战舰上无所事事的美国海军士兵、花花公子、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五金店老板、小职员……当然,还有两位自行车技工。

但改变历史的创新者多具备一种救赎的品德,人数之多,令人惊讶。他们想改善我们的生活,想把从前上层社会才能享受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所有人。阿马德奥·贾尼尼开设分行服务于平民。在乔治·伊士曼之前,显影冲印图片的摄影师简直需要具有化学博士学位。计算机专家长期藐视AOL的电子邮箱,但是史蒂夫·凯斯让无数人上了这些电子邮箱和互联网。乔治·多里奥特和随后的迈克尔·米尔肯把有优秀商业计划的创业者从靠个人关系融资的境地中解放出来。加里·基尔代尔和肯·奥尔森扩展了电脑用户,使电脑不再由少数精英独享。皮埃尔·奥米迪亚往eBay网上创建了民主的供需关系。雷蒙德·史密斯把赌场从烟雾缭绕、全是男人的昏暗房间改造成了公共娱乐场所。胡安·特里普和唐纳德·伯尔使民航大众化,向每个人开放了飞行的天空。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浪漫的臆想,那些大众化的推行者不过是为了争取高额利润才去迎合普通人。当然,这些人服务大众的目的绝不是为了让自己受穷,但根据我对这些创新人士生平的研究,他们的动机并不总是赚钱。他们各有追求——毫无疑问,罗伯特·富尔顿多年来依赖他人为生。亨利·福特若是为了钱,他就该按照合伙人的需求制造汽车,这会让他赚更多的钱。贾尼尼尽一切可能避免个人财富,他深受家庭早年的争斗带来的民粹主义的鼓舞。成为上帝的代言人、服务全人类是塞缪尔·摩尔斯(发明电磁电报机)、西奥多·维尔(合并AT&T)、刘易斯·塔潘(提供商人信用评级信息)、西奥多·朱达(提出在高山峻岭修建铁路)、奥尔森和马萨·马蒂尔达·哈泼(美容业)等人的最终愿望。约翰·沃纳梅克忠于基督教的道德规范,他一改南北战争前通行的讨价还价习俗,在他著名的费城百货商店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我把创新者称为大众化的推行者,他们有利他精神,但无疑也掺杂了虚荣心,还渴望成为受赞美的施恩者,渴望得到同行的认同。有这种复杂的想法并没有错。对于爱迪生和埃德温·阿姆斯特朗来说,满足科学探索中的好奇胜过一切;对于约翰·菲奇(蒸汽船)来说,他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对于C·J·沃克夫人(美容护理)来说,她追求的是对种族优越感的肯定。无论个人的内在动机如何,在诸多创新者的成功中,推行大众化的本能是显而易见的。

这些创新者是英雄和施恩者,但他们不是圣人。我认为描绘出他们的本色极为重要,而不要过滤掉他们那个时代的禁忌与偏见及他们自身的恶习。

我关注过去两个世纪来各个领域中的重要创新者,从约翰·菲奇在特拉华河上的蒸汽船服务到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在Google上的电子服务,包括一些后来评价有失公允的创新者,如奥利弗·埃文斯,他设计出高压蒸汽机和第一条自动化生产线。显然,具有创造才能的美国人何止千千万万,他们在不经意间摆弄着机器,为实用化改进添砖加瓦,这是美国进步的关键,但他们的名字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我们必须谨记,少数天才创新者是扎根于无数的劳动大众中的。美国人民是不折不扣的创新者,他们的信仰反映在其所建立和维持的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及商业制度上。

本书收录了70位创新者,外加一个包含了101位当代创新精英的群英谱。对于所有主题,我都要问:为什么是这个人,为什么是这个时代的美国?创新有什么样的来龙去脉?这些个体的共同点是什么,各自的特点又是什么?政府扮演了什么角色?是什么驱使他们把想法变为人们需要的产品或服务,他们的动力是金钱还是理想?

眼下,美国人必须关注的是:要想通过创新维持自己的世界霸权,美国正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爱迪生和阿姆斯特朗,以及许多其他的发明家、创新者都曾提到,他们的想象力,是在读法拉第和马克尼等创新者的传记时第一次被激发起来的。要是这本描述创造了美国的创新者们丰功伟绩的历史书,能激发年轻一代创造新美国的雄心,我们也就心满意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