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h Mob快钱族正风靡全美国,营销人员可以怎么学?
2012-09-03 08:46

已有一阵子,观察到美国一个叫“Cash Mob”的奇象,这个字来自于“快闪族”的“Flash Mob”,所谓快闪族就是,一群人说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突然间聚集在某处,跳舞、排队、呼口号,然后当场作鸟兽散去!而“Cash Mob”,可翻译为“快钱族”,则是怎样?

“快钱族”的意思是,一群人说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突然间全部聚集在某一家“商店”,然后,大家记得带自己的钱包,拼命买拼命买拼命“买”那一家店的东西!

据维基百科表示,“快钱族”的点子由于太好了,它的发明人竟有已经有争议,有一说是在去年8月5日,一位住在美国纽约的部落客Chris Smith号召了超过100位镇民一起到葡萄酒店购买,那是史上第一场“快钱族”活动。

另一说则是去年的十一月,一位住在美国克里夫兰的律师Andrew Samtoy成功号召了40人到当地的书店购物,该律师也开始写了一个部落格来推广“快钱族”的概念。

无论是去年八月,还是去年十一月,总之,“快钱族”的新玩法,到现在也才半年多的历史,不过,它却默默的在全美国燃烧中!目前美国已有32州以及加拿大办过“快钱族”活动,你看看一个网站“Cashmob.com”就附上一张很是震撼的地图──你可以看到,不久未来准备举办的“快钱族”活动,竟有高达20个,而这半年来举办过的“快钱族”活动呢?已经密密麻麻超过一百个以上,遍佈全美国!

哗,这么红?

有趣的是,这个“快钱族”和“快闪族”不同,它背后往往有一个很特殊、很易煽动人心的“宗旨”,毕竟,你找来这么多人、拿着不多不少的现金,要去购买同一家商店,不是很多人愿意干这种事,WHY?出师的理由为何?

目前大部份的“快钱族”被号召到某家店一起买东西的“理由”,主要皆是为了支持“当地产品”(local products),目前这些产品已经被外来货给打得死死的,外来货价格低、东西又不错、大量生产,如果当地人还不支持当地的产品,还有谁来支持?所以,这些人就号召大家来到这些有当地产品的商店,大买特买。

他们说,“快钱族”可说是“反向Groupon”,Groupon是先谈商家,商家愿意配合并接受抽成,Groupon即跑出去号召一堆民众来该商家消费。但,“快钱族”却是由民众自行决定哪一个是幸运商家,然后自行发起此活动,而商家从头到尾都是“被动”、从没给过任何的费用、折价,就真的“天降甘霖”,好多好多的人跑来买他们的东西!谢谢快钱族!

我觉得,快钱族的概念若在亚洲有一天可以发展,亚洲来看,城市居多,且对当地的感受较低,我倒想到另一个有趣标的,可以号召“快钱族”在某年某月某日一起来疯狂购物!

那就是──非连锁的商店。

大街小巷,仍存在一些非连锁的面包坊、洗衣店、快餐店……有的是新起之秀,想和知名连锁店抗衡,但才一家店,非常辛苦;有的是真正的老商店,50年以上的历史,仍在那边苦撑,这时候可以带来更多人去消费,一方面一解该店现金之困,一方面也让更多人认识该商店。我想试试看这个规划,如果你是独立商店,多小都不怕,可以写信给我们contact.mr6@gmail.com、invite.mr6@gmail.com,我们看看可否办一场“快钱族”活动让你们玩一玩。

但我自己是觉得,将“快钱族”称为“反向Groupon”实在太可惜,因为“快钱族”的美好就是它不系统化、很自然(spontaneous),我觉得要让快钱族在各地发酵,一定要保持它的分散性;任何试图将它“绑一绑”来系统化的当营销活动来办,都会失败,甚至将它成立一个中央网站来推广宣传,都有可能会失败。

这也是营销人员每次想“策动”网友(就像快钱族那样),往往力不从心、功亏一簣的原因。你可以看到,有些大公司、大产品想办法创造一些新的形象,譬如特别环保、特别关怀、特别支持某议题,但是,大企业就是大企业,那种“大”的形象难以消灭,因此,每当网友发现这是来自大企业、知名品牌,就难以真正策动网友的心。反之,这种“快钱族”,莫名其妙喊出来,却很容易召集一些网友,一起去做某件事。

我觉得,每家企业都有号召“快钱族”的潜力,只是,企业在平常的营销活动、产品推广之餘,必须继续努力的去找到那个让网友重新的愿意发自内心、去支持你的产品的核心概念,那概念需要更久的时间发酵,或许甚至不是一年营销规划可以完成的,或许,它根本就一直已经存在三十年,只是你必须要把它“叫出来”,而这就是营销的有趣之处,不是吗?

Via i黑马 By Mr.6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mr6mr6

(注:本文作者是著名独立博主是Mr.6原文 i黑马诚邀独立博主入驻i黑马专栏,联系请私信@老雅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