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是免费的,但创意者是无价的!
2012-09-11 08:36

今天想分享一个所有创业家、创意者、创作者都曾经想过或甚至在座谈会或演讲开口询问过的问题:

“万一,我的创意被‘偷’走……。”

怎么办?

没错,在创意的行业里,你面临着创意随时被拿走的可能。

有可能是提案之后,被拿去给其他人做了。

再有可能是,被中间层层的关系中,被“吃案”了。

或者是公开发表之后,被“融入”到另一个作品里头。

可悲的是,创意毕竟不像画作,你需要技术来製作完成,光只看到、想抄袭,是学不来的!但“创意”只是一个“点”,通了,就通了。

想写这篇文章是因为看到一位朋友很生气的在脸书上提及,他的点子被偷走!

以前演讲,碰到创业家、创意者、创作者开口询问“点子是否可以以法律保护”,原本我的回答都是:“别在意”。曾经我以美国那边创业所看到的案例认为,一个未成功的创意被偷走,是不太可能发生的,不过,这一次情况有点严重,他几乎是整份创业提案被抄过去,而且获得好评,他很生气,问我有没有办法?

我说,你去找律师!但我又想到,创业家没钱,我在很落魄的时候,走进律师事务所,就知道他们是不会和你客气的,该收的钱都会收,硬就想从你身上拔过来至少一两万个大元,所以,这一次,我把这句话收回来,改送他另外一句话,也就是今天文章的主题──

“亲爱的,别生气。”我说:“你还活着,可以再想其他的点子,轰掉他!”

没错,“其他的点子”。

当你会因为你的东西被偷走而感到生气,应该恭喜自己,因为自己已到了另外一个国度。

什么意思?

自己的经验,写博客的期间,这种“创意被偷走”的事情一直不断发生着,曾经有一位同事,把某个粉丝页的文章给我看:“最近订了一个粉丝页,里面的文章写得真好!”

我一看,他妈的,都是我的文章!

瞪了同事一眼,表示你没在看我的文章吼!最气的还是“创意被偷走”,这种直接偷文又挂自己名字的,是有法律可以制裁,但更多的时候,人家是把你的创意拿走,或许只是名字,或许是一个方向,或许只是你的自我介绍的方式,或许是你的投影片的内容之一点点……在我写博客的过程中,我的任何东西被这种“疑似借用”曾经出现在好多的场合……。到现在我还觉得,这表示他们喜欢我的东西,或许也表示,只是英雄所见略同(虽说未免太相同了)。

但我发现,创意之所以被偷走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

因为,大家现在似乎另个嗜好,就是“评论创意”,太多人在网路上面问聊打屁,大部份时间不是“想”创意,而是“欣赏”别人的创意,然后当然要“评价一番”,让大家按个赞;在Facebook上,天天都有人对各行各业的创意或提案或任何事情做出评价,好处是,大家都在最新的一页(on the same page),透过这些互相分享的案例与评价,一边等于接收到不错的案例教育训练!

但,最后,等到大家要自己想创意时?

脑袋里,全是这些评价与这些创意,于是乎,想出来的东西,就是会和一些创意很像!

甚至直接“借用”来做,却沾沾自喜认为,自己已经“改良”,做得和原创意不一样?

无论改得怎样,难道,这不是“抄袭”吗?

这些“借用”,皆不可能靠任何法律来保护的!所以,真正保护创意的是什么?

这就是那句给朋友的话的意义──“亲爱的,别生气。你还活着,可以再想其他的点子,轰掉他!”

我认为,真正保护创意的,是创意人自己的创意能力。

这也是一个创意人的不揭之密。

其实,说实在的,去掉那种创意被抄袭的赌烂感,创意人其实应该不用太担心创意被抄走。创意确是关键的起头,但绝对不可能马上就走到结尾,中间一定还有其他决择点、其他困难、其他挑战……。

简单的说,我认为,创意的成功,一定不只“一个创意”。

创意者的成功,就是不限于一个创意;他是每一步都有创意,一碰到问题就用创意来解决。某人学走你的创意,至少还需要大约一个月,最多两年的时间,才会碰到下一步,不过,创意人自己呢?在某人还没到下一步时,只要三天,创意人他自己就“已经想到其他地方去了”。

不能说“不怕你学”,看到你学,创意人会生气!但请不要生气,不要生气,你还可以想其他的创意,你还可以靠其他的创意来执行原本的创意,你还可以想其他的创意来保护你原本的创意……因为,创意是你永远的竞争优势。

而抄袭、借用、融会贯通……都被重重限制,不太可能一次又一次。

与其将时间留在生气,应该留在下一个创意。

创意是免费的,但“创意者”是无价的!

当其他人只看到“一片”天空,擅长于创意者,应该去创造,一片又一片又一片又一片的──新的天空。

Via i黑马 By Mr.6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mr6mr6

(注:本文作者是著名独立博主是Mr.6原文 i黑马诚邀独立博主入驻i黑马专栏,联系请私信@老雅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