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老行当引起新争议:一名女子提倡卖淫合法化,由此引发了社会争议!
2012-10-29 10:01

进来唱首歌吧

今年五月份,在中国西南省份广西,当活动人士叶海燕【注1】在住所附近遭到八名男子的袭击时,她并未感到十分意外。当她工作的草根组织“中国民间女权工作室”被当地警方突击搜查时,她也没有感到震惊。这些事件发生之前,叶海燕曾在一月份参加了一次受到争议的“噱头式宣传”——当时她志愿提供了两天的性服务,以此来让社会意识到性工作者的困境。随后,她在微博上详细描述了自己的经历。这次“噱头式宣传”旨在为叶海燕的卖淫合法化运动造势,它也的确收到了成效。从那时起,网上针对中国迅速发展的性交易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1949年后,毛主席废除了公开卖淫。直到今天,卖淫在中国仍然是非法行为(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叶海燕在妓院从业时没有为性服务收取费用)。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在2010年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国目前的性工作者人数在400万到600万之间。在全国各个大小城镇里,有些衣着暴露的女子坐在发廊的落地窗附近,或是在卡拉 OK 厅里游荡,公然提供性服务。

现年37岁的叶海燕曾经在广西省玉林市一家小旅馆式妓院提供志愿服务,她描述了那里肮脏的环境。一些性工作者住在没有窗户的狭小隔间里,一天的租金要十五块(约合2.5美元),还没有地方洗澡。大多数妓女都是中年女子,没受过多少教育,找不到工作,也没有什么社会关系。在没有什么福利补助和全国性医疗保险的社会里,一贫如洗的女子往往因为走投无路而出卖自己的肉体。叶海燕说:“提供性服务是生存下来的唯一方法。”她认为将卖淫合法化可以让妇女更安全并保护公众健康。

雷区禁止通行

但中国仍然是一个性保守社会,有很多人不同意叶海燕的观点,而且这一话题也被高度政治化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认为,很多政府官员赞成将卖淫合法化来刺激经济发展,但他们大多数人不会公开表达这种观点。

叶海燕有一些颇具影响力的盟友。迟夙生是一名律师,她表示中国应当建立红灯区、为性工作者发放执照、并进行规范管理来避免 HIV 传播。她举了一些例子:比如台湾去年在指定的红灯区将卖淫除罪化【注2】;而在瑞典,妓女能够注册纳税。自从2003年起,迟夙生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了三份议案来推动卖淫合法化,但都未能通过。

与此同时,中国的妓女和其他国家的一样,在社会上仍然蒙受污名,并常常受到腐败的警察(用罚款中饱私囊)、凶暴的嫖客和皮条客的欺辱。虽然妓女拉客被定性为非法行为,但参与嫖娼的男子往往能够逃过处罚,而在警方定期扫黄活动里被抓获的妓女可能会被送去参加最长可达两年的劳动改造。

最近,警方对北京某个涉嫌提供色情服务的健身俱乐部进行了突击搜查,当时一名警务人员在该场所女子赤身裸体的情况下讯问了她们。上周,与此相关的视频被传到了一家中国网站上,引发了73000多条评论。从视频剪辑的某个片段可以看到,一名女子坐在床上,低着头遮挡自己的身体;另一名女子在便衣警察面前一丝不挂地靠墙站着。网民表达了惊愕之情:警方难道不允许这些嫌疑人在接受讯问前先穿上衣服吗?

但把这种愤慨转化为行动,或者说转化为切实的政策并不容易。袭击叶海燕的那些人一个都没有落网。尽管如此,她仍然打算继续自己的工作,继续引起社会争论并运作草根女权组织,包括为性工作者开通一条咨询热线。

中国的性工作者也将继续工作下去。兰兰(音)在华北城市天津的一家按摩院工作,每次收费50块(约合8美元)。在此之前,她曾经在一家餐馆里洗盘子。她说卖淫为自己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时间,不需要繁重的体力劳动又能带来较高的收入,让她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一个档次。她一个月能挣5000块(约合800美元),并在一家预防 HIV 的慈善机构参加志愿工作——该机构为性工作者同胞发放安全套并提供咨询。兰兰说:“我尊重自己的工作。这比洗盘子要好。”

译者注:

1. 叶海燕,网名流氓燕,社会学家,“红尘网”创办人,关注性工作者与艾滋病,倡议中国性工作合法化。

2005年,叶海燕在武汉成立了中国民间女权工作室。当时,知道这个名字的人并不多,但如果提到“流氓燕”这个网名,网民大都并不陌生。那一年的五月“流氓燕”在“天涯社区”网站连发裸照让自己的知名度飙升。之前,她是那个社区的一名网络写手,以文风率直、对性描写大胆而着称。

2007年到2009年是叶海燕工作室开展工作最顺利的时期,当时他们的工作重点是对性工作者的健康关爱和艾滋病的干预。经过多时的思考,叶海燕在2009年提出性工作也是工作,让性工作合法化的诉求,主张性工作者作为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更应该得到保障。 在那之前发生了叶海燕工作室一名志愿者在提供性服务时被杀死的悲剧。

2010年7月,叶海燕工作室在互联网征集网友对她们“要求性工作合法化,娼嫖皆无罪”诉求的签名。同月,她们为了迎接该工作室倡导的“性工作者日”,在武汉闹市区街头举办行为艺术,这些都被视为对主流价值观的挑战。叶海燕本人因此受到武汉警方的传唤,并被旅游。她也因此被迫将工作室的实体迁出武汉,目前落脚在广西一个偏僻小镇。叶海燕于2011年8月在广西注册了浮萍健康服务工作室,继续她为女性工作者维权的行动。最近,叶海燕免费为民工提供性服务。

2. 除罪化(decriminalisation),香港称作非刑事化,指将原本被刑法所处罚的行为变成刑法不处罚的行为。一般而言,除罪化是经由修改法律、对法律加以解释或由法院停止适用某一法律而达成,由与刑法对于人民权益的侵害甚巨,因此部分不涉具体法意侵害的行为也常有除罪化的呼声。除罪化往往仅指免于国家施以的刑罚,不等于合法化,并不必代表免除全部的法律责任,就算除罪化,该行为通常还是必须面对民事的损害赔偿责任,或改用行政罚,特别在有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国家,刑罚系通常是被高额的损害赔偿所取代。

根据各国法律及文化的不同,被除罪化的行为亦有所不同。在有些国家和地区,性交易就是被除罪化行为的一种。

Via i黑马 By 经济学人 译者:剑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