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福布斯》会评价腾讯“创新能力全球第四”,超越苹果和谷歌?!
2012-11-09 09:12

关于这点,请看福布斯发布的原文,其最大的论据在于其称,腾讯通过QQ改变了中国人的交流、通讯方式。这是腾讯最大的创新。

这一点没有错。请不愿自主思考的人看完下述解释:

在各类中国互联网发展方面的“史书”(如《沸腾十五年》)中均有提到,在腾讯推出模仿ICQ的所谓ICQ的中文版本QICQ中,最重大最重要也是最不可或缺(我认为这里还可以放多组“最”)的一项创新是,马化腾想到了将用户资料、好友数据等所有信息全部保存到服务器端,而不是像ICQ那样,保存到客户端。

也许有人不明白这有什么大不了。

ICQ当初把用户资料、好友数据(几乎是除用户名、密码之外的所有数据)都保存到客户端,这意味着,如果换一台电脑,你的IM帐号所有的好友都没有了,所有的信息也都没有了,想联系谁了,就自己回忆他的帐号并添加他为好友,然后再通信。

这一点在国外尚可以忍,因为国外互联网、PC已经有所发展,有不少人拥有自己的电脑,不用频繁换电脑用。

但是在当时的中国,所有(或称几乎所有)人在上网时的首选就是去网吧。如果不是马化腾的这项重大创新,QQ不会存活下来,ICQ在中国也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的活路(如果它不反过来来copy马化腾的这项创新的话)。所有中国人也没有任何一个可用(都不要说好用)的工具用以即时通讯,上网要即时联系谁时,依然只能打电话(注:不能打手机,因为1998年前后,中国的手机加上号的钱加起来大约1W5左右,考虑到当时的物价,当时的手机抵现在一辆车)。《福布斯》所称的改变中国人通讯方式的工具也不会出现。中国人不知得多过几年无法正常网上通讯的日子。我想说,就谈对中国人的改变与帮助,苹果的任何产品之于腾讯QQ,不敌远甚。(当然福布斯的评选不应当只考虑了QQ对中国人的影响,这一点我也不太理解。)

我希望大家懂,这是多么重要的一项创新,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这么久没人提这一点。创新不是看你做了一个多么不同的东西,而在于你创新的东西(即时再小再不起眼)多么能帮助人们实现基本需求(对QQ来说是即时通讯,ICQ完全无法帮当时的中国人实现这一无比基本的需求)。

多少人多少工具抄袭了QQ的这一项 将用户资料和数据保存到服务器端的创新?

人云亦云是国民的悲剧。请自己长出自己的脑子。

腾讯的很多产品的确有些无脑copy,但是大部分是有自己的改动(按时下流行的说法,叫“微创新”?)在里面的,如果不是这些改动的确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你确定就只是QQ的用户数量优势吗?你确定??

附有价值的评论:

@葛苏强称:

你说的这种创新是基于QQ和ICQ的对比,ICQ没做不代表别人的企业没做。腾讯的很多东西都是“微创新”,甚至属于投机取巧的行为,将QQ游戏和QQ软件关联,实行一键登录的方式,相比于没有QQ软件的游戏平台也是一种创新,基于三国杀算法之上换个名字的英雄杀也是一种创新,这种创新也确实方便了用户,但这种创新应该大力提倡吗?

我对@葛苏强的回复:

"ICQ没做不代表别人的企业没做。"

你可以试试举出在马化腾之前将IM工具的用户信息保存到服务器端的例子,可能有,但我的确是不知道。

我向来不觉得投机取巧有什么大不了,这是商业领域,不是过家家,有自己的优势、自己的资源不利用吗?腾讯最大的优势就是用户量大粘性大,让它不利用这个优势,反去以及之短攻敌之长吗?同理于任何其他互联网大企业如百度、阿里等,他们做得也是一样的,只是他们利用的东西不同而已。另外一方面,腾讯不是生下来就有这个最大的优势的,这是它一步步白手起家的打拼出来的。

腾讯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什么创新不创新、抄袭不抄袭,而是不能始终将利益仅掌握在自己手中,腾讯的开放正是在做这件事。腾讯似乎有能力让绝大多数创业者没有活路,但是他不应当这样做,不是因为会引起公愤什么的,而是因为这样并不持久。

只要不是幼稚地过家家地让腾讯做一个公益机构,就必须考虑商业角度,而从这个角度上看,腾讯做得无比正确且恰当且合适且合法合理合情,只是没有合得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只是这对创业者未免是残酷了些。

“这种创新也确实方便了用户,但这种创新应该大力提倡吗?”

不应该提倡。但是不提倡,和这样做能不能得到商业上的利益与好处是两码事,只要满足了后面半句话,任何企业这样做我都不会觉得怎么样。

PS:每当看到关于“充满铜臭味的企鹅”之类的话,我就很想笑。说出这话的人,他开的公司,他所在公司就没有所谓的铜臭味?大家年纪都不小了,不要说这种小儿之言。

顺便提一句,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关注腾讯在历次灾难、中捐多少钱?弄了几个公益基金?你再想想你家公司捐了多少(觉得腾讯是因为家大业大的话,你按比例算算也行。)

腾讯的公关太少了,近1W5的人数据说(莫太较真,只是据说)只有几十个公关?这样的比例,在其他公司(特别是360,360里面周鸿祎一个人抵200个公关)可以想象么?



via i黑马 原文作者:@邹剑波K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