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需缴纳20%个税
2013-02-16 16:58 个税

税务监管之剑挥向股权转让。15日记者从新疆地税局获悉,我区出台了《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来源:亚心网

核心提示:税务监管之剑挥向股权转让。15日记者从新疆地税局获悉,我区出台了《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税务监管之剑挥向股权转让。15日记者从新疆地税局获悉,我区出台了《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据了解,我国发生的个人股权转让数量相当巨大,已经发生的最大股权转让缴税案例,是北京大中电器创建人张大中因把自己所持股权转让给国美电器而缴纳了5.6亿元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上市或拟上市公司的“避税天堂”。

乌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区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按“转让财产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但由于大多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陌生,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现象比较常见。“个人股权转让具有偶发性和隐蔽性,转让价格又带有主观性,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中存在一定难度”。

乌鲁木齐曾有一家公司以股权重组等方式收购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后经乌市地税稽查局稽查人员加大对转让双方身份关系及转让行为合理性的核查力度,在按净资产采取核定企业转让价格的方式后发现,该公司需要查补股权转让个税3168万元。

这只是冰山一角。

“在2012年乌市地税稽查局针对股权转让交易专项检查中,173家股权转让企业中,仅一家如约履行纳税义务”。乌市地税稽查局稽查人员介绍说,伴随A股市场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发展、民营企业大量上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已经步入快速发展时期,推出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和在上市前进行股权腾挪的非上市公司数量与日俱增。

“检查发现,遭遇宏观政策调控的房地产企业是乌鲁木齐市股权交易最为集中的行业。”乌市地税稽查局这位稽查人员介绍说,原因在于,个人投资者在地产企业最缺钱时投入,在地产企业取得预售权或取得开发贷款后撤出股权并收回资金,一般期限为1至两年,这种运作模式实际将利息转化为股息和股权转让所得。矿业则是专项检查中被查出需要补缴个税额度最高的行业,查补税款4331万元,需单笔补缴个人所得税最高达842万元。

乌市地税稽查人员介绍说,股权转让双方为了达到少缴或者不缴税的目的,以成本价转让逃避税款,本次所查的173家纳税企业中,净资产收益率负增长的占到了70%。

目前,除新疆外,辽宁、河北、青岛、天津等地的税务局都将个人股权参与资本市场各项交易涉及的税收纳入重点监控。

税务监管之剑挥向股权转让,痛的是资本大佬,而在有的中小投资者看来,却成了调节市场的一个好手段。

“比如说,对于以评估增值的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个人而言,资产的高溢价同时也意味着高税收,而高税收则会让其不敢虚报虚增资产。”学财务出身的股民王峰说,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一些公司的资产泡沫,抑制了资产价值虚增现象,让投资者更真实地了解公司的基本面,从而在投资时有正确的选择。

事实上,股权转让免税时代的终结也让一些股东减持时或多或少有了一些顾虑。当然,政策并不会遏制或者杜绝股东减持,但其减持心态会因此发生一些变化:或调高预期,将减持的目标价位上浮20%;或甘愿打8折抛售。而是否减持,仍将取决于市场情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鼓励战略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有利于缓解大批股东转让股权给市场带来的压力,有助于稳定市场运行。

当然,并非只要股权转让都要缴纳个税,自治区地税局所得税处有关负责人说,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赠与供养关系、赡养(抚养)关系、继承关系人的,赠与方与受赠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供养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赡养(抚养)关系人,系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继承关系人,系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此外,个人无偿受赠股权的,以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股权价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税率,向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去年以来,乌市地税局重点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息、红利时的扣缴税款管理,乌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增长迅速,到去年11月底累计入库6.7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收4亿元,增幅155%。

  什么是股权转让: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价:是自然人股东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以及其它名目收回的货币资产、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款项,以其实际成交价为股权转让价,从中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股权转让对价:为实物或采矿权、探矿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但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无凭证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股权转让对价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

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转让部分股权的计税成本=全部股权的计税成本×转让比例。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