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弹=“恐怖攻击“?别太早为波士顿爆炸案下定论!
2013-04-22 17:48 奥巴马 恐怖袭击 波士顿

台湾时间16日凌晨,美国波士顿马拉松进行4小时后,一万多名跑者接近终点线,另外还有一万多名选手在后。终点线那方群众欣喜,欢呼声震天;突然,附近一枚炸弹爆炸,10秒内距离约90公尺外又传出巨响。加油声转为尖叫,现场转瞬化作人间炼狱。

惨案造成至少170人受伤,3人死亡。事后,各界最关切的是目前已掌握哪些线索?以及这起悲剧是否真为恐怖主义攻击?

浓烟的意义

现在,FBI调查人已经着手调查,专家表示,从各方涌入的事发现场影片对于拼凑案情相当有帮助。而其中的重要线索就是——爆炸的浓烟颜色。

甫从国防部特别部门海军犯罪调查局(NCIS)退休的调查员马克斯(Michael Marks)表示,在浏览过许多照片和影片后认为,浓烟的影像虽不明显但它们代表的意义却相当重要。

不同化学成分所产生的烟雾颜色不同,所以从浓烟的颜色可以判断炸药的种类。根据这些资讯可推测炸弹的精密程度,甚至是由何人所制,对案情调查至关重要。

拥有31年执法经验的马克斯说,一般的黑色火药爆炸会产生白烟,这种炸药民众可以在一般的商家买到原料,并在家中制作;如果是混浊的灰烟就是强力炸药。他说,从影片和照片看来,现场有白色及混浊灰烟,但因为影像距离爆炸现场有段距离,加上光线使画面有些许失真,所以他也不敢断言是哪种炸药。

另外FBI也透露,炸弹的外壳似乎是一种“压力锅装置“,且里面含有某些金属,马克斯曾在中东国家巴林看过类似手法,但不代表这枚炸弹来自海外。不过这确实可能成为破案的线索之一。

可惜,据目前所知,仍无法回答最重要的问题:何人所为?

“恐怖主义攻击“?“恐怖行为“?

在炸弹种类、凶手、动机都未明的情况下,许多媒体在爆炸案后仍纷纷以“恐怖攻击“称之,这样的措词其实有失妥当。

首先,有多少证据说几分话!不管伤亡人数有多少,并不是每起针对平民的炸弹事件都可以称为恐怖攻击,因为恐怖攻击行动除了会造成这种“大场面“外,更企图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策画者的确在这次的事件中达到引人注意的目的,但最重要的一项衡量指标“政治目的“尚无从得知。

与先前的恐怖攻击(如美国驻班加希使馆遭炸)不同的是,目前没有个人或团体坦承作案,波士顿警方也强调目前当局才刚开始了解案情,但CNN等多家媒体却已径自称此案为“恐怖主义攻击“,甚至猜测总统奥巴马“也会以此称之。但奥巴马“事后表示:“我们对攻击者及动机一无所知,不该妄下定论。“

白宫也声明:“任何多重装置引发的爆炸事件都是恐怖行为,且也会以此方向侦办。“显然“恐怖主义攻击“与“恐怖行为“仍有定义上的差别。

前国土安全部顾问卡耶姆( Juliette Kayyem)认为,奥巴马“之所以不用“恐怖主义“这词,是为了避免民众恐慌,而且“恐怖行为“是较中性的说法。若奥巴马“一开始就称案件为“恐怖主义攻击“,就等于先将嫌疑人视为具有政治目的的恐怖分子。

不过,之后奥巴马“又改口将事件称为“恐怖主义行为“,使案件谜团更加浓厚。

自911恐攻以来,美国对于这个字眼相当敏感却也用得随便,之后更演变为恐怖主义等于盖达组织,也等于穆斯林,既不公平也不正确。

“恐怖主义“的意义不只包含了动机,更代表案情焦点。因此,在确切掌握更多证据以前,应该避免将“波士顿炸弹案“与恐怖主义攻击连结。

Via ? ?wi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