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ta专栏】从《我是歌手》看商业价值的探索
2013-04-23 10:10 我是歌手 商业价值

大概是从齐秦宣布赴美探亲退出比赛、杨宗纬被淘汰开始,我开始留意到这个由湖南卫视所制播的歌唱选秀节目。

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在腾讯视频网站上收看当周《我是歌手》的精彩片段。也因为这个节目,我慢慢开始熟稔中国大陆的歌手,像是尚雯婕、沙宝亮和黄绮珊,也理解原来“羽泉”是双人男子组合(陈羽凡和胡海泉),而不只是一个男歌手。

后来,林志炫的参赛增加了收看的乐趣。不但因为林的歌声动人,更因为他是我的专科学长,从电脑荧幕里看他对歌曲的演绎,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切感。林志炫的稳定表现,不但曾三次夺冠,几乎每次都有亮眼的表现,他唱过的歌很快又被传颂,甚至重新红火。

也许是林志炫的表现优异,给制作单位带来不错的收视率,所以有愈来愈多的台湾歌手加入战局,隐然有一种中台歌手大对抗的氛围。辛晓琪和彭佳慧各擅胜场,我仅听过一回“走在红毯那一天”,便深深爱上这首歌,也算是收看这个节目的收获吧。

《我是歌手》愈来愈红,红到台湾开始有网路媒体开始报导,然后就登上了电视媒体,于是我们可以在中天新闻或东森新闻上看到这个节目的动态,也开始有专家分析这个节目走红的原因。终于,连我的老板也注意到这个节目,也多次在主管会议上提起。

进展到这里,《我是歌手》已经不只是一个可以轻松看待的歌唱选秀节目了。每次收看的时候,总可以发现许多的细节,像是厂商的置入行销、舞台效果的铺陈,乃至于歌手和乐队的互动,甚至是导演的控场能力,如何捕捉观众落泪的真情时刻等等,都是可以借鉴和参考的地方。

“我是歌手”第一季即将在4月12号进入总决赛,而这场总决赛由影城同步转播三个半小时,外加半小时广告时间,光是广告收入,一个晚上就超过5000万人民币,相当于新台币2.4亿。

不只是收视率和厂商冠名权所带来的商机,更包括让一些过往明星重新翻身、回到主流舞台,这一切都是高明的算计,一场华丽又奇幻的商业冒险。《我是歌手》掀起一波热潮,但真正精彩的恐怕不只是幕前歌手的较劲,更在于每一秒所呈现的细节之中。

大陆歌唱比赛节目夯,也带动节目置入广告的代价不斐,像是还没播的“中国最强音”,冠名广告喊价23亿,最近常有台湾唱将挑战的“我是歌手” ,第一季原本只卖将近3亿,现在传出要将近10亿才能冠名广告,反观台湾,置入松绑,但尺度还是没有大陆这么大剌剌,这也让大陆节目常常可以看到厂商LOGO出现在荧幕上,有时还比节目主角抢眼。

Via ? wi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