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App store,中国专家喊你来缴税!
2013-05-11 10:39 苹果 App Store 缴税

5月9日,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却召开了一个苹果违法经营问题研讨会,会上,改会会长何山公开指责苹果涉嫌严重逃税。事实真的如此吗?

来源:i黑马

【导读】2013年1月8日苹果宣布,App Store的应用下载量已经突破400亿次,其中半数是2012年完成的。据法制晚报报道,5月9日,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却召开了一个苹果违法经营问题研讨会,会上,该会会长何山公开指责苹果的App Store涉嫌严重逃税。事实真的如此吗?

“我国苹果用户数量庞大,苹果不仅通过销售硬件赚钱,还通过App Store下载付费获取数额可观的利益。App Store中有十几万个中文应用,该笔销售收入却从未向中国海关缴纳关税。”何山说。

专家判定苹果逃税的依据

何山具体解释,按照民法规定,App Store中的应用软件也属于物品范畴。按照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物品要缴纳关税。

苹果公司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而苹果公司利用互联网绕过中国海关直达苹果手机用户,在我国境内大肆销售中文收费应用程序,偷逃税款,实质上属于一种严重的走私行为。

消法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曹三明表示,苹果公司的产品让中国消费者体验到先进的技术和创新的消费模式,但其存在的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我们不能视而不见。

曹三明呼吁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应依据我国法律,对苹果公司的违法经营甚至是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查处,以维护我国消费者的权益及法律的尊严。

苹果公司真的偷税漏税吗?

知乎网友“沈一冰”是这样回答的:

首先,税种的适用,软件企业不归属消费品行业和制造业,向境内销售应当征收营业税和/或增值税。关税不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视为与进口货物有关:

……

(三)特许权使用费是用于支付著作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含有软件、文字、乐曲、图片、图像或者其他类似内容的进口货物,包括磁带、磁盘、光盘或者其他类似介质的形式;

2.含有其他享有著作权内容的进口货物。

请注意其中的“货物”字眼,即货物“含有”特许权,即特许权是作为货物的附属存在的,不能对无形的特许权本身征收关税。

经查税则,结果如下:

除非你论斤卖软件,否则税率为0。

其次,假设关税适用,把软件看作一般商品或服务的话,itunes store服务器位于美国,服务或销售行为在境外完成,没有国内缴税义务。有朋友说国内CDN,但是国内CDN并不意味着通过Apple国内法人实体开票销售。假定认为在国内销售,那么自己开发的收不超过实际税负3%的增值税,代销的5%营业税。但这和走私有毛关系?

最后,假设属于应税商品,但是海关规定5000元以下自用商品免税。各位买过5000元的软件?

但企业可能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540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本次发难实际是针对itunes store,可能那啥不能对其进行内容审查,而又难以进行封锁导致的。因此狗吠不可怕,可怕的是主人的意图。

而且,就算要征税,也是我等代扣代缴营业税,苹果并不少一毛钱。不过我不觉得苹果会做漏缴偷逃营业税这种授人以柄的蠢事。

网友评论

@李开复: 大约8:20发。

@王肇辉: 原来我们的“下载”是一直在参与“走私”…“砖家”?

@陈华Tony: 非要墙掉appstore吗? MD

@JeffreyM: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呸啊!房子,汽子,汽油,电子产品,奶粉,化妆品,奢侈品等等等,加上全球最高的税赋,大多数商品都比别国贵了,。现在连app也要比别人贵吗?伟大富有的国家,魔爪别伸向自由的互联网,好吗?它的全称叫world wide web!!!

@北京男孩V:消法研究会会长何山:苹果商店境外下载不交关税属于走私。我国海关规定,5000元以下个人自用商品不用交关税。苹果中国appstore里12块钱的程序,要注册多少ID才能买超过5000?就算长期购买累计超出,也属于分批入境。该专家显然知道这个基本常识,但仍然胡说

@刘文化168:墙掉app store。给苹果两条路:1.服务器搬中国,内容、交易都在中国完成,乘乘交税;2.啥都不变,送一定比例股份给神秘人士。

@李青春哥:政府再插一脚,一个APP 作者收10元,那下载者付费起码要 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