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联涉嫌垄断,与支付宝可能火并!
2013-09-18 18:15 银联 支付宝 垄断

【i黑马导读】据某媒体报道。银联高管透露,目前除支付宝外,所有第三方支付系统都已和银联系统对接。然而媒体在向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求证时,却得到了不一样的表述。是银联官员乱放风?还是第三方负气不买账?这背后的利益之争是否会愈演愈烈,支付宝和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工具是否会被封杀?

【i黑马导读】据某媒体报道。银联高管透露,目前除支付宝外,所有第三方支付系统都已和银联系统对接。然而媒体在向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求证时,却得到了不一样的表述。是银联官员乱放风?还是第三方负气不买账?这背后的利益之争是否会愈演愈烈,支付宝和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工具是否会被封杀?

以下节选自21世纪经济报道《除支付宝外所有第三方支付已和银联系统对接?》?作者:张珍珠

两套不一样的解读

9月17日,中国银联某高管在出席交通银行中国银联太平洋可视卡第二代手机银行发布会时向21世纪网透露,目前除支付宝外,所有第三方支付系统都已和银联系统对接。不过,随后21世纪网向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求证时,却得到未尽一致的表述。支付宝有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确实与银联无合作。该负责人进一步透露,支付宝曾于2005年、2010年以及2011年前后多次主动与银联谈合作,但都未果。当21世纪网进一步追问合作未果的原因时,该负责人表示:“这你得去问银联。”

银联、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的利益纠葛

自2002年成立以来,银联作为向商业银行提供跨行交易清算、方便银行卡支付的银行卡组织,一直是跨行、跨地区支付的主要通道,占据垄断优势。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兴起在不断和银联“抢食市场”。据悉,目前银联的主要收入来源仍是通道费用。按照央行规定,每笔刷卡的手续费由发卡行、收单行、银联按“721”比例分成。然而,随着第三方支付迅速崛起,目前支付公司线上业务多数已不走银联通道,线下收单业务也可与银行直连,使得银联的通道作用被架空,盈利模式遭受冲击。银联自身披露的数据,亦可说明直连与通过银联后手续费率方面的差距:在银联卡线上支付业务中,非金机构向主要成员银行支付的实际手续费率平均仅为0.1%,大大低于银联网络内0.3%-0.55%的价格水平。

从银联角度来看,让第三方支付机构全面接入银联网络,巩固银联在支付领域垄断地位的同时增加收入不失为“一箭双雕”的如意算盘,但问题在于,第三方支付企业渴望撇开银联直接与银行合作。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一位业内人士对21世纪网坦言,尽管银联打着规范的名义出手“收编”,但真正的原因在于要收“过路费”,不想利益外流,“第三方支付的崛起,动摇了银联的垄断利益”。

部分非金机构还依托互联网电子商务掌握的大量客户数据,快速向金融领域渗透,动摇了银行对客户的主导权,对传统银行业务逐步形成较大冲击。”根据支付清算协会《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3)》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超过10万亿元。其中,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快速增长,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04.56亿笔,金额6.89万亿元;移动支付业务处于蓄力发展阶段,处理移动支付业务21.13亿笔,金额1811.94亿元。而中国银联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中国银联银行卡跨行交易总额21.8万亿元,全年累计实现成功交易笔数125亿笔,清算交易笔数86.4亿笔,其中消费类清算交易笔数58.8亿笔。从笔数上来看,互联网支付业务104.56亿笔,已经形成了一个和银联线下支付清算网络同等规模的线上转接和清算网络,且线上规模在不断扩大。

而且银行表现的也不积极。此前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地方分行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第三方支付机构绕过银联直连银行,可以避免银联在当中雁过拔毛,形成‘漏斗效应’,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来说都是好事,这就可以解释银行为什么对银联‘封杀令’响应并不积极。”

法律武器——银联的“杀手锏”

面对这种局面,据悉,银联在7月份召开的四届六次董事会上提出《关于进一步规范非金融支付机构银联卡交易,维护成员银行和银联权益的议案》,所有支付机构未来只能通过银联转接,“2013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非金机构线下银联卡交易业务迁移,统一上送银联转接,同步规范互联网银联卡支付业务”,“2014年7月1日前,实现非金机构互联网银联卡交易全面接入银联”。

而此前,银联在2012年12月19日发布的银联《关于规范与非金融支付机构银联卡业务合作的函》(以下简称“17号文”)中也同样明文提出了要求非金融支付机构全面接入银联网络的要求,号召成员银行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开放接口进行清理整治,并将银联卡业务上收至总行以实现银行卡接口服务的集中审批、统一接入和统一定价,最终推动非金融机构统一接入银联网络。这被视为银联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招安,如若收编不成,则将转为“封杀”,即希望成员银行切断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接口。

9月初,上海银行就因把收单机构号借给支付宝使用,而收到了银联开出的金额高达3000万元的罚单,此事也最终导致上海银行停止了和支付宝的合作。而在此之前的8月27日,支付宝27日宣布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将停止所有线下POS业务。而9月17日,有媒体报道称,在上海银行因借收单机构号给支付宝使用被罚后,中国银联再开罚单。包括汇付天下、通联、随行付等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因违规受罚,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对此,中国银联回应称,这是银联作为卡组织进行的“违规约束”,不是“处罚”。

银联涉嫌垄断?

对收编第三方支付,银联在《议案》中给出的理由是:“非金机构通过和商业银行直联,大量违规开展银联卡支付及其他业务,严重损害商业银行和银联的商业利益和品牌权益。2013年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取消了此前征求意见稿第29条中“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人民币银行卡收单服务,涉及到跨法人交易转接和资金清算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银行卡清算组织进行”的强制性规定,允许支付机构和银行直连模式的存在。

针对银联“收编”第三方支付行动引发的巨大争议,中国社科院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杨涛认为,支付行为是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这一市场应该是完全市场化的,而清算市场也应该实现部分市场化,允许国外和国内民营主体的介入。要尽快从监管层面制定更加合理的市场游戏规则,既要以坚持多元化发展来防止损坏市场竞争效率,又避免非合理的定价策略、低层次竞争格局影响产业的健康发展。

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创始人胡延平认为,垄断必然增加整个社会的支付成本,垄断者创新动力不足,排斥市场竞争,还会扼杀新兴企业的创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认为,银联不属于行政机关,其董事会提出的《议案》属于自主实施的经济行为。既然是经济行为,银联要求其会员银行不得绕过银联与非金机构进行线下交易的行为,就涉嫌构成《反垄断法》第13条第1款第4项所禁止的联合抵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