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解读
2013-11-06 16:23 互联网 金融 没有

文 万能的一玄互联网金融有没有可行的商业模式?国泰君安证券董事长万建华近日撰文指出,互联网践行者们无一例外的转向影子金融机构,摒弃本来属于它们的平台功能和中介角色,这说明现在的互联网上还没有完全实现

作者:万能的一玄

国泰君安证券董事长万建华近日撰文指出,互联网践行者们无一例外的转向影子金融机构,摒弃本来属于它们的平台功能和中介角色,这说明现在的互联网上还没有完全实现独立的、持久的、经济上成功的商业模式。
 

在深入剖析主题之前,先看看开始为什么引用这样的观点,但是引用不代表着我赞同这样的观点,其实,目前,互联网金融在国内的发展模式日渐清晰,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类、小微融资类、理财保险类、虚拟货币类和网络银行类。余额宝和百发都属于理财保险类。其实很难说是传统金融企业互联网化,形成了最终的金融寡头,还是金融企业的兼并重组,诞生了崭新的“金融服务。无论被动、主动,传统商业金融机构也在加速向互联网金融转型。在最初的压力缓释之后,商业金融机构也看到了互联网金融正在显现的诸多机遇,它们多年积累的资金、资源和渠道优势,也隐含着更多的结构性创新的历史性机遇。

工行董事长姜建清在2013年上半年业绩发布会上表示,希望利用已有基础将客户的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整合,创造一个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这一切都在表明互联网金融大行其道是有理论和商业模式实践基础的。

作者分析,任何平台型企业做大以后,都会逐渐挖掘出自身的两种附加属性:一是金融属性,二是媒介属性。 这不仅仅是一种服务的增值,更是发展的必须,否则如何应对越来越残酷的同质化竞争?

监管部门让互联网金融继续飞一会

深度分析监管机制之前先辩证的认识下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关系。什么是金融? 资金的来向和去向是金融的渠道,这个渠道已经被打开扩展了,支付模式什么的那是技术级别,不是金融与非金融的本质区别,互联网金融就是把银行的渠道扩宽而已,本质上没有脱离金融具有的功能,区别是金融的双向流通渠道宽了。

互联网金融模式不一,对不同的模式监管的做法不应“一刀切”,适度的监管将会创新企业更多空间。

在行业的发展过程中,监管的因素始终不容忽视。业内人士认为,金融的内涵和种类有很多,不是所有的业务都需要严格的拍照和管理。适度的监管就可以。国内的情况是,相对于其他的种类模式,P2P和众筹融资被认为风险最高,确实存在着一定的监管真空。

监管部门建议,大方向肯定是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但是前提是控制风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新的做法都能称为创新,鼓励创新并不是鼓励全民办金融,其风险之处在下篇文章继续阐述。

整体来说,监管部门还是持观望态度,让互联网金融飞一会再说。

互联网金融的思维

银行单纯想的是做产品买卖,其实这更像是WEB1.0时代自上而下的做法。现在是SNS,WEB2.用户为核心的时代,服务客户成为主导,应该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事实上,各个商业领域都在经历这样一个从B2C到C2B的权利解构和转移。

互联网企业和金融企业在互联网金融上的分野,和其本身的思维差异有很大关系,互联网公司注重的是用户的数量,这就要求其不断的满足用户需求,提高用户体验。传统的金融机构强调风险文化,体质约束,转型难免会慢。

看看实例,百发一个月时间准备,三个小时就完成100亿元的基金认购,背后的力量肯定和互联网积累的用户资源有很大关系。

互联网企业和金融公司不会相互取代,而将相互促进。互联网企业和金融领域的紧密结合,将推动金融产业升级发展,让更多投资者受益。这才是互联网金融大行其道的本质。

然而互联网金融大行其道之时,也是其需要深刻反省以下问题之刻。

互联网的作用不仅仅是成本更低,更显著的作用是让信息的不对称程度更低!点 对点的接触,打破了地理的界限;互联网社区的出现,改变的人类“群体”的构 成界限。群体的构成一旦打破,那改变的就是社会结构。金融,本质是人类生活 的一部分,人类生活需要交易,需要资金融通,才有了金融需求。

当人与人之间 ,人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沟通、交流方式,都发生了根本变化的情况 下。对金融的需要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呢? 就算仍然有“存贷汇”,那还一定是今天的这个样子吗?其中有多少份额是不再 需要的,有多少份额是可以替代的?那时的金融行业还会是今天这样的划分吗? 行业即已不同,今天的金融机构还有哪些能熬过漫长又巨大的变革?这个过程当 中,又会产生多少新兴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的运营方式,监管方式与今天又会有什么不同?



我将在后续文章论述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