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再发力,文化产业版权的春天来了!
2018-10-23 16:29 知识产权

国家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愈发重视,而这将对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文| 壹娱观察编辑部     来源|壹娱观察

2018年10月19日到21日,第七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在苏州举行。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介绍中国版权保护工作时表示,国家版权局直接对20家大型视频网站、20家大型音乐网站、8家网盘、10家大型文学网站开展了版权重点监管。

据于慈珂介绍,针对数字技术和网络商业模式,我国版权部门不断调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为。“目前,各地版权部门实施重点监管的网站达到了3000多家。”

今年正在进行的“剑网2018”专项行动,就是为集中整治网络转载、短视频、网络动漫等领域侵权盗版的多发态势,重点规范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等平台版权的传播秩序。

2018年6月5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的十周年,《人民日报》在当天发表评论员文章——《坚定不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举措,以及《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都在向外界传达一个讯息:国家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愈发重视,而这将对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有观点认为,美国文化产业能够取得今天的巨大成就,主要原因就在于美国政府对文化版权给予的高度保护。

版权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在美国,文化产业甚至被称为“版权产业”。美国的文化市场不仅有着成熟交易方式和交易程序,更有着完善的版权保护和交易制度,这才能使版权这个文化产业最重要的资源,在市场上更好的流通,从而促进美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

影视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版权保护对其发展同样重要。可以说,对版权的保护监督是促进国内文化影视产业繁荣发展的重要前提,没有严格的版权保护监督,就不利于催生出更多的文化创新内容,更不利于中国的文化产品走出去。

保护文化版权已经成为国内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已经不再是改革开放初期,发达国家强加给中国的要求。

根据2005年以来实行版权保护的市场实践证明,加强版权保护是大力促进文化影视产业创新的动力,是推动文化产业的智力成果成果转化为市场成果的重要保障。

根据数据咨询机构艾瑞发布《中国泛娱乐版权保护研究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同比下降6.8%,并达到了近4年来的最低值。同时与之相对的是,2017年中国网络文学市场规模同比增长32.1%,达127.6亿元。近3年来,用户付费收入基本保持3成的增长率,并于2017年突破了100亿元。

图片来源:艾瑞研究院自主研究及绘制

2018年中国网络视频的用户付费收入规模预计将达到332.367亿元,网络文学达到了117亿元,数字音乐则达到了46.6亿元,都继续保持了高增长态势。

这次国家版权局再次发声,对有影响力的58家大型视频网站、音乐网站、网盘、文学网站开展版权重点监管。 网络传播平台采取重点监管措施,而各地版权部门实施重点监管的网站达到了3000余家。

从事文化产业相关的企业大部分是轻资产型企业,核心资产主要是品牌、版权等无形资产,政府加强对文化版权的保护,某种意义上就是鼓励版权内容的创作,从而使得版权市场规模势必会随着版权保护工作的深入,不断增长。

国家版权局对版权重点监管,也说明了中国的版权监督力度在不断加大,各级版权培育、市场管理制度正在不断完善,这就让文化影视产业最大的生产价值要素——版权,能够在市场中可以更加规范的流动,从而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文化影视产业加快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