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戳破GMV的泡泡了
2016-03-23 13:55 天猫 沃尔玛 GMV 阿里巴巴 电商

GMV和营业收入不是一回事,甚至不等于平台销售额。

3月21日下午,阿里发布了一个重磅消息:2016财年GMV超过3万亿,这也许是阿里继去年“双11“当天创造的“912亿”之后的又一里程碑式的记录,真是可喜可贺啊!在中国经济增长放缓,消费乏力的情况下,阿里每一次发布的GMV总能提振国民的信心。不得不说,GMV真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

GMV 是怎样走上神坛的?

2009年,阿里的“公关天团“将“双11“改头换面,把一个单身狗的专属节日改造成了数字狂欢的超级商业秀,同时,发布GMV成为这个年度商业秀最具仪式感的事件并延续至今。这个与电商平台的经营状况没有一毛钱关系的数字被推上神坛,似乎成了检验电商企业成败的唯一标准。

过去7年,阿里“双11”的GMV分别是5000万、9.36亿、52亿、191亿、350亿、571亿,912亿,尽管期间经历了股市的骤涨骤跌、房地产市场被屡次打压、产能过剩、人民币贬值以及资本寒冬等重大变化,“双11”的GMV从来没有停下狂奔的脚步。凭借GMV的N级跳式的增长,阿里营造出了企业发展与国家经济的“休戚与共”,阿里财报显示,2015自然年全年平台交易额为2.95万亿,占全国GDP的4.36%(2015年GDP总量为67.67万亿),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3%。

原来是“僵尸订单”在搞鬼

首先,我们有必要科普一下概念: GMV和营业收入不是一回事,甚至不等于平台销售额。GMV是指商品交易总额,即电商网站的成交金额,它是你在网购过程中提交订单时产生的金额,与实际购买无关,在一定程度上,GMV反映了顾客的购买意向。除平台销售额外,GMV至少还包含了取消订单金额,拒收订单金额以及退货订单金额,以及近期被315曝光的刷单等项,这些订单并未创造任何价值,却凭空创造了GMV,我们姑且把他们称为“僵尸订单”。

也就是说,阿里所谓的超过3万亿的GMV并不等于阿里平台上的卖家实现了3万亿的销售额,实际销售额要小很多。按照严格的会计准则,电商企业在公布GMV数据时, 会同时告知具体的剔除标准,否则,大量的“僵尸订单”将会被计入GMV,从而影响GMV的合理性和参考价值。例如京东在统计其B2C业务的GMV时剔除了超过2000元未成功售出或交付的大额订单。

那么,阿里GMV中“僵尸订单”的比重有多大呢?阿里没有公开各类“僵尸订单”的数据,也没有明确将其从GMV中剔除,仅仅从此前央视3.15晚会曝出的刷单这一项来看,刷单已经形成一条巨大的产业链,事后阿里在官方回应中也用“灰黑产业”形容刷单问题,可见其严重程度。在更早的报道中,刷单第一人”葛峰在网络上公开宣称“双11”一天就刷出了一台法拉利。由此可见GMV水分之大,阿里的“数字游戏“背后,玩了一个巨大的猫腻。同时,网民在“双11“为了抢购心仪商品生成大量订单而不支付,以待慢慢挑选,但这些订单都会被计入当天的GMV。根据阿里公布的数据,2015年淘宝“双11”的日活跃用户为1.1亿,这意味着,如果每个用户向购物车中放入价值830元的商品提交订单却不支付,就可以在没有达成任何一笔交易的情况下创造912亿的成交额。

如果说上面这些只是定性的判断,不足以说明问题,那么,我们再来对两个常见指标进行一个量化的对比。根据阿里过去一年发布的财报,阿里2015年自然年的收入为747.42亿,仅仅是全年GMV的2.5%,从资本市场角度,年收入比GMV更能反映企业的基本面,作为一家美国上市公司,阿里对资本市场是一套标准,而对国内舆论是另一套标准。

用GMV PK 沃尔玛的Revenue,你是不是傻?

阿里的“数字艺术“无处不在,面对3万亿的GMV,阿里CEO张勇表示:“达到这一规模,沃尔玛用220万人54年时间,成为世界第一;阿里只有8000名‘小二’(客服)用了13年时间,便达到这一商业体量。” 普通网友不知道也罢了,CEO不知道自己公司的主业是什么,差评! 根据全球知名的调查公司eMarketer的统计,早在2014年,阿里在数字广告领域的市场份额就已经位列全球第四,仅次于百度。阿里是一家做着流量生意的广告公司,而沃尔玛却是一家零售公司,非要让二者对标,未免有些驴唇不对马嘴。

此外,阿里用GMV和沃尔玛的主营业务收入Revenue作比较,用罗老师的话讲,“这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傻不傻的问题”。这几年,阿里一直在不停的收购媒体,更加重了原有的传媒属性,从这个意义上,我倒是建议阿里去对标一下默多克的传媒集团也许更靠谱一些?

另外,“阿里的成功来自于8000名小二“,听到这句话,GMV真正创造者,平台上的1000万卖家、数百万快递员和马云背后的亿万女人不能答应啊,而且马主席一直提倡“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为何在这个共襄人类伟大盛举的日子里甩开了上千万卖家和4亿用户呢?

在GMV的感召下,阿里坚持bigger than bigger的精神值得肯定,但是,为了互联网产业及国民经济更健康的发展,这些GMV的泡泡是不是也该戳一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