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医疗科技创业公司,也要遵循精益创业原则
2014-05-22 11:03

美国企业家兼投资者约翰·理查兹(John Richards)日前发表评论文章称,近年来,大量创业公司通过流程改进来达到提高创业公司产品质量目的,这就是所谓的“精益创业”(lean startup)。而无论是天使投资者还是种子基金提供者,也应该逐步了解和遵循这种精益创业的基本原则。

大量天使投资者及种子基金提供者还停留在老一套观念当中,他们应当将精益创业的理念应用到各自投资活动当中。原因如下:

企业家在创建新公司之后,立即将精益创业的理念付诸实践。他们此前认识到,过早追求产品规模化,正是导致后来市场失利的首要原因。然而不少天使投资者却没有在观念上紧跟,特别是在同创业公司商谈股权投资过程中,依然保持着既有习惯和姿态。

事实上,这也正是Y Combinator加速器及其他投资者鼓励创业公司使用可转换票据来代替股权投资的原因所在,目的是加快融资速度。但大量投资者却仍然使用着十多年前的老方式,并向投资对象展示自己开列的投资条款和术语。而这种做法,不但耗时费力,还与精益创业的原则背道而驰。

时至今日,对于创业公司的首轮投资条款应该符合精益创业的理念。简而言之,精益创业的理念,就是要对企业家更为友好。着眼于这一点,早期投资的条款内容也应该使体现出来。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现有投资条款已经一无是处。事实上,一些投资条款必须包含进来。举例来说,以下条款就不能省略掉:

1、创始人兑现:如果创始人提前离职,则需将股权返还给公司。
2、优先权(First right of refusal):如果任何其他股东出售公司股权,现有股东有权予以认购。
3、薪酬控制:企业家不得通过高薪方式而“退出”。

应该说,上述基础性约束条款,经过了时间的检验,我们不能删除。
那么参与创业公司早期融资的投资者,应该如何在实践中引入精益创业的理念?他们至少应该做到以下四点:

1、通过阅读相关书籍,从而对精益创业的理念有所了解。
2、确保下列术语出现在你的个人词典中:商业模式背景、中心活动、最小可生存产品、过早规模化等等。
3、考虑以投资者或导师身份参与诸如Y Combinator、TechStars等加速器项目。事实上,在这些项目中,你更容易接触到任何其他天使投资者。当然也可尝试参与一些在线创业公司投资平台,如FundersClub和AngelList等。
4、如果你是直接与创业者会谈,则可考虑这种模式。首先与一个创业者团队会面,然后了解他们的创业初衷、经验教训、核心业务并最终了解他们的商业模式。如果他们的商业模式得不到客户认可,则暂时不要向该公司投资,而是要求该团队同客户会谈。事实上,与客户会谈并获得认可花不了多少时间。如果他们的商业模式已获得认可,则需了解他们业务的市场规模如何,然后再同该团队讨论投资事宜。

总而言之,创业者已经调整了自己的理念和运营操作方式,投资者也应该作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