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余副行长谈互联网金融
2014-05-23 08:26

互联网金融被称为草根金融,但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每个关键时点都会听到刘士余对互联网金融的声音。i黑马认为互联网金融正在呈现科学化和包容性的增长,对传统的金融行业也起到了巨大的推进和推动作用。但互联网金融有两个底线是不能碰的,一个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一个是非法集资。随着移动互联、电子商务、云计算和第三方支付等多行业高技术的融合,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服务业态不只是填补原有银行金融系统留下的空白之处,还将继续渗透到传统银行金融服务的其他领域。

谋局远大,支持创新

如果仔细回顾,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每个关键时点都会听到刘士余对互联网金融的声音。

笔者第一次听刘士余演讲是2013年8月13日。当时,余额宝上线后不久,在互联网金融崭露头角,翼龙贷网的消息上了《新闻联播》。互联网金融草根组织“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宣告成立,互联网金融界有影响的企业和人物都翘首盼望刘士余发表讲话,希望听到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认可和支持。

刘士余没有让大家失望,他明确表示:“互联网金融正在呈现科学化和包容性的增长,不仅取得了强劲的发展,而且对传统的金融行业起到了巨大的推进和推动作用。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金融已经形成了相互博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态势,构成了中国广义的金融体系。”

刘士余的讲话,立即被解读为央行支持互联网的声音,获得其支持和肯定的互联网金融业兴高采烈。但是,刘士余一刻也没有放松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警示,他明确指出:互联网金融有两个底线是不能碰的,或者不能击穿的,一个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一个是非法集资。此言一出,给互联网金融划定了清楚的作业边界。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互联网金融业界朝气蓬勃,牛气冲天。余额宝超规模发展震撼传统金融界,大有黑云压城的态势。在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关系方面,颠覆论大行其道。

2013 年12月4日,刘士余出席中国支付清算委员会的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论坛,并发表了讲话。这次讲话,刘士余把互联网金融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指出: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富有活力和创造性的金融服务业态。与此同时,互联网支付、P2P、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业务都有很明显的特点:第一是快捷、便利,第二是小额,第三是受益者都不是传统金融体系能够为其有效提供服务的主体,体现了互联网金融富有相当的包容性,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能够体现普惠的内在价值和理念。”

针对当时传统金融业,一些人认为,互联网金融要抢传统银行的饭碗,刘士余明确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思维,一种精神,与传统金融体系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不是排他性的市场结果。没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这些领域的问题也不是现代的金融体系能够解决的,因为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已经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任务是守法经营,为股东创造价值,防范风险,也就是在成本、价格及性价比构成的每一项业务对公司利润或发展的边际贡献约束条件下开展业务。现代互联网金融所能做的,或者说希望互联网金融业务能够做的事是传统金融体系所不能很好解决的事,所以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相得益彰,相互支持,线上线下共同构成广义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并非相互排斥、非此即彼,而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两者都是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2014 年2月,刘士余在《清华金融评论》发表文章大声疾呼:“‘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蓝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也提出要使信息消费规模快速扩大。我认为,在这个大的时代背景下,发展互联网金融,符合党中央和国务院鼓励创新的政策方向;发展互联网金融,对实现信息化,促进金融包容,推动电子商务发展,都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从讲话中可以看出,刘士余把互联网金融创新放到了国家金融发展的长远战略高度来考虑,放到了中国整个经济结构调整这样的宏观大局中来谋划,体现其一直对互联网金融秉持包容性发展的思想。

重视问题,冷静观察

互联网金融发展之快超出了业内自身的估计,更超出了传统银行金融界的想象。自2013年6月,余额宝推出后,来自传统银行界对互联网金融的躁动与不安形成了急促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呼声。

面对对互联网金融加强监管铺天盖地的呼声,刘士余在2013年12月4日的演讲中指出:“现阶段,要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鼓励业态的创新。这个业态现在评价过多,无论是好的方面,还是差的方面,还缺乏完整的时间序列和相应的数据来支持,还要留有一定的发展观察期。在观察期之内就要包容失误,肯定会有这样那样的失误,泥沙俱下、参差不齐等都是意料之中。作为政府部门,绝不姑息违法犯罪。”这个讲话的关键之处是把互联网金融看成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因此要给其足够的时间成长和发展,留出足够的发展观察期,在这个时期内,发现优势,包容失误,打击犯罪。

其实,这些讲话和他今年2月份的文章内容高度一致。在《清华金融评论》一文中,刘士余已经系统地阐述了他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看法:“互联网金融是创新的产物,既然是创新,就肯定有失误和风险。对新生事物,我们既要包容失误,同时也要防范风险,处理好创新、发展与风险之间的关系。因此,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恰当的监管。”为此刘士余就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尊重市场,呵护创新。‘试玉要烧三日满’。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评价,目前尚缺乏足够的时间和数据支持,因此要保留出一定的观察期。对互联网金融的全面、客观评价,仍有待于将来。”刘士余始终认为,在诚实守信的前提下,一切有利于包容性增长的金融活动、金融服务,都应该受到尊重。现阶段,在监管原则上,要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包容失误,为行业发展预留一定空间。

“二是要因时制宜,因事制宜,不搞‘一刀切’。监管要着眼于具体业态的发展状况,要体现出灵活性和针对性,要能够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具体来说,对于市场规模相对较大、主要风险基本暴露的业态,监管部门应当进行规范和引导。例如,P2P网络借贷平台要注重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不能搞‘资金池’,不能集担保、借贷于一体,更不能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于众筹融资等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的业态,可在坚持‘底线思维’的基础上,鼓励对其业务模式继续开展探索。对传统金融业务转到线上开展的,应当要求其严格遵守线下业务的监管规定。此外,还要分类梳理互联网金融各相关业态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增强监管政策和措施的针对性;要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政策评估和调整。”

“三是要处理好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关系。积极的行业自律,是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监管部门应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自身规律,尊重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的开拓创新精神,让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引导和支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完善管理,守法经营。”

“四是要严守‘底线思维’,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姑息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决不允许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两条‘底线’。金融监管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利用互联网金融业务实施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规范发展。”

这四点意见全面地回答了互联网监管既要坚守底线,也要包容失误。监管的目的是把互联网金融搞好搞活,规范发展,而不是以管理之名遏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明示风险,加强监管

互联网金融用的是互联网,做的是金融。是互联网的高科技手段与传统金融服务高度融合而形成的新的金融业态。在这个新的金融业态中,金融是重点,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就是重中之重。刘士余在文中指出:“在市场经济中,风险始终与经济活动共存,无处不在。”他认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机构法律定位不明,可能“越界”触碰法律“底线”:一个是不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另一个是不能非法集资。现有法律规则还没有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属性作出明确定位,互联网企业尤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活动,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或规章对业务进行有效的规范。谬误与真理只有一步之遥。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产品设计和运作模式略有改变,就可能“越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触碰“底线”。我们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但是不允许碰触这两个底线。

第二,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存在安全隐患。现在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没有建立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会有大量投资者资金沉淀在平台账户里,如果没有外部监管,就存在资金被挪动甚至携款跑路的道德风险。

第三,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我们可以把内控制度看作互联网企业的“防火墙”,好的内控制度可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实践中,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片面追求业务拓展和盈利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模式,也没有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提供创造条件;还有一些互联网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信息安全保护水平较低,存在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从以上讲话可以看出,刘士余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洞若观火。有什么问题说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绝不含糊,绝不偏袒,坚守底线!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蓬勃发展有多种特殊的原因,其中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传统金融体制的牌照垄断导致银行金融服务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化程度严重不够;二是中农工建交五大行的垂直管理体系导致差异化的服务网点严重不足;三是中国市场经济的时间非常短暂而规模却急剧扩大,没有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征信体系。这三个原因导致中国90%以上的小微企业和普通老百姓无法享受适当的金融服务。现在,随着移动互联、电子商务、云计算和第三方支付等多行业高技术的融合,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服务业态不只是填补原有银行金融系统留下的空白之处,还将继续渗透到传统银行金融服务的其他领域, 其发展趋势和深远影响短期内还难以规划和预测,作为央行的副行长,刘士余在互联网金融这艘巨轮扬帆远航之际,一直在观察航线、排除阻碍、调控着航向,被业界称之为“互联网金融的掌舵人”。

来源:《互联网金融》 作者:余赤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