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网首席运营官安丹方对《指导意见》的详解
2015-07-19 14:25 安丹方 互联网金融

金信网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安丹方表示,《指导意见》出台是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在经济创新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的肯定,作为一个从业者来说,感到十分欢欣鼓舞。

金信网首席运营官安丹方对《指导意见》的详解

一、  《指导意见》政策亮点的分析

从网贷从业者的角度来看,安丹方认为此次《指导意见》中有几点亮点值得关注:

1.       鼓励设立网络借贷平台,明确信息中介性质

此次《指导意见》中不仅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网络借贷平台,还将网贷平台定位于“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肯定了其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范畴及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中的地位。不过,《指导意见》也明确强调,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2.       分类监管明确,银监会负责监管

此次《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分类监管”的原则,明确了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由银监会负责监督管理。此外,《指导意见》还规定了网络借贷应当遵守的基本业务规则,个体网络借贷业务及相关从业机构应遵守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网络借贷业务的开展也将更加“名正言顺”,有法可依。

3.       明确银行可为网贷平台第三方存管服务

尽管过去网贷行业十分希望能够实现真正的银行第三方存管,但由于政策不明朗,银行在开展此类业务往往十分谨慎。此次《指导意见》中就明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同时,《指导意见》也要求,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4.       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市得到政策支持

近一年多来,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的呼声越来越高。但鉴于政策和上市规则的限制,国内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境内上市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此次《指导意见》中特别强调了,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可能用不了多长时间,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的第一股就会诞生。

5.       信息披露制度将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据可依

此次《指导意见》提出了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并明确了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据、纠纷解决机制及执法部门。今后,互联网金融投资将更为安全透明,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一方面将容易甄别优质的平台和项目,另一方面也将获得更为完善的法律保护。

二、  《指导意见》对网贷行业影响

1.        P2P草莽时代终结大玩家迎拓僵良机

金信网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安丹方表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P2P网贷行业一直处于“三无”状态——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这样以来,一方面难免有一些不法平台混入其中,造成诈骗、跑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很多中小平台为了生存,采用恶性竞争手段,最终致使劣币驱逐良币。安丹方认为,随着指导意见及监管细则陆续出台,P2P将告别“野蛮”生长的年代,不合规或实力不强的平台将逐渐被淘汰,行业将会向着更加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这对一直恪守“红线”经营的大平台而言,也是一次难得的拓展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的机遇。

2.        资本竞相角逐混业竞争加剧倒逼服务升级

指导意见中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从资金层面大力扶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指导意见中还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积极合作,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金信网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安丹方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尤其是网贷行业将迎来一批实力强劲的新进入者,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共同把市场做大,行业规模也必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不过,安丹方同时还强调,传统金融机构进驻互联金融领域后,尽管会有利于行业规范发展,但是也会将行业竞争带入白热化的阶段。现有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面对如此有实力的竞争对手,则需更加夯实各自的核心竞争力,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3.        银行存管时代开启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将淘汰

此次指导意见明确鼓励网贷平台采用银行存管模式。金信网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安丹方认为,这意味者银行存管时代将正式开启,第三方支付资金托管模式将逐渐被淘汰,这也将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带来一定冲击。安丹方分析表示,有银行存管模式才能有效实现资金隔离,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目前一些P2P公司采用的第三方支付资金托管模式存在一定漏洞,并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资金隔离,而且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在开展资金托管服务的同时也开展P2P业务,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有失公允。

4.        细分化服务机构将崛起互联网金融生态圈雏形将现

金信网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安丹方认为,监管的落实将使得行业新进入者门槛大大高。目前行业格局雏形已经基本显现,集团化作业的窗口期已经关闭,类似宜信及信和这样巨头规模的企业再难出现。小平台想要生存下去,应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在熟悉的行业及领域努力创新差异化产品、降低风控成本、管理成本,获得竞争优势、生存空间。未来,在监管框架内的细分专业化公司将会迅速崛起,互联网金融的生态圈也会逐渐形成。

三、  《指导意见》对投资者的影响

金信网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安丹方表示,从积极的方面来看,随着监管逐渐落实,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运作将更加规范,信息披露也更加完善,纠纷处理也将有法可依,作为一种划时代的财富管理方式,互联网理财也将更加安全、透明、有保障,投资者未来在投资过程中将更容易甄别平台及项目的优劣,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

不过,安丹方也提醒投资者:不可否认在行业逐渐规范的过程中,可能也会迎来阵痛期,一部分不合规的小平台难免会逐渐被淘汰,行业可能会在一定阶段内风险加剧;同时,指导意见中也强调平台不得提供增信服务,这实质是明确投资风险自担的原则,杜绝平台兜底行为,让网贷平台回归金融信息服务的本质。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者今后在投资过程中,应更加谨慎地选择投资平台,考虑平台可能遭遇的法律和政策性风险,优先选择那些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合规经营、运营状况良好的大平台。

四、  对政策细则的期望

对于未来的监管细则,安丹方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有三大亟待解决的难题,如果这三大难关无法克服,即便监管细则出台,其执行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第一大难关就是立法。”安丹方表示,互联网金融发展在中国碰到最大的问题就是法律滞后。目前,虽然《合同法》、《物权法》等均对业务设计的相关环节有所约束,但是这些都是基本法,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法律以及细则却还是空白。法律是一切准则的基础,如果没有法律支撑,单纯依靠行政监管,恐怕行业乱象得不到有效治理。

“第二大难关是信息披露的标准。”她认为,透明的风险指标是风险控制的重点,但是目前行业缺乏对敏感指标的统一计算口径,各个平台的呆坏账界定标准和计算方式差距较大,行业没有统一的贷款分级标准,没有对贷款的跟踪评级机制。这样一来,即便监管层要求强制信息披露,但是如果没有统一的计算口径,信批的有效性也是值得怀疑的。

“第三大难关是投资者隐私保护。”安丹方解释说,国内关于个人隐私方面的保护目前处于空白,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金融公司对用户大数据的攫取还处于丛林法则阶段,已经出现国内一些互联网金融公司为了进行信用评估,忽视个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保护,加大了行业的道德风险。

安丹方建议,监管层在进行监管细则指定时,应敦促相关机构应尽快进行互联网金融立法,至少高检高法可以选择P2P典型的案例判决作为判例,以供行业参考。此外,监管层在对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进行强制要求之前,应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披露指标和披露标准。而针对投资者隐私,在加快法律建设的同时,可以考虑建立行业协会投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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